占星學的三大勢力(中)

占星學的行為觀點

占星學的人格觀點強調心理層面的性格分析,但以科學的實證主義觀點來看,強調心理層面的性格分析,並不能說它是符合科學的客觀精神的。就像霍金在《胡桃裡的宇宙中》的質疑:

根據占星術的說法,地上的事物與天上行星的運動有密切關聯。這是個可以科學方法驗證的假設,或者說,假使占星術士可以挺身而出、做出明確的預測,那麼占星學不難以科學檢驗。然而他們都相當聰明,總是把預言說得模稜兩可,以便適用任何結果。例如「人際關係可能會加強」或是「你會發一筆小財」之類的說法,是永遠不會被推翻的。

不過,大部分科學家之所以不相信占星術,真正理由卻並非它沒有科學根據,而是因為它抵觸了好些通過實驗證實的理論。一旦哥白尼與珈利略發現行星並非圍繞地球,而是環繞太陽運轉,接著牛頓又發現主宰行星運動的定律,占星術就變得極度不可信了。請問,各顆行星在以地球為中心的天幕上所投射的位置,和地球上一堆自稱智慧生物的巨型分子怎麼會有關聯?但這正是占星術要我們相信的事情。本書所介紹的某些理論,實驗證據並不比占星術更多,我們卻相信它正確無誤,原因是它們契合那些己經通過實驗的理論。葉李華譯(2001),《胡桃裡的宇宙》,p.103,大塊文化。

這一段科學家對占星學的質疑,顯示命運並非來自個體性格上的因果律,而是個體行為上的非因果上的關聯,它敍述相同時間發生事件巧合的關聯。非因果的同時性或同步現象是榮格提出的觀念,而且也透過實驗來證實,夫妻的太陽星座、月亮星座、以及上升星座似乎存在某些巧合。然而,證實同步性的巧合並不是透過心理層面的分析,而是透過客觀地觀察事件以及個體的行為模式。這對應到心理學的行為學派,不去探討個體內心難以抓摸的個性,而是觀察個體的行為。

同樣地,用占星學人格觀點,以性格來詮釋命運會碰到實際上操作的困難。性格的抽象性使論命變得模擬兩可,除了人性喜歡為自己找理由或藉口外,還有更大的原因是性格只是命運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擴大性格的解釋把它當成命運的主宰容易令人以偏蓋全,也就是過於強調性格而忽略環境及情境的影響,忽略現實的影響只會讓人活在虛幻的命運之中。

占星學的行為觀點的哲學思想來自於斯多葛學派的行星反映論,它和亞里斯多德學派的行星決定論不同。行星決定論就像物理的力學原理,當物體受到加諸於其上的外力作用時,可以依照物理定理算出物體受到外力作用的結果,我們可以透過觀察及實驗來證實物理定理確實無誤。然而,以行星反映論的觀點來看,星體運行並不單是影響個體本質而導致行為,而是反映當某種事件發生時,個體將會採取的因應行為。行星反映自然界運行的規律,這是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因此,在人的生命過程中遭遇的某些事件,它通常是在某種情境下,因為各種主客觀因素相互配合而導致的結果,而非因為性格造成行為的必然性,因為人有意志可以否決本能的需求。

例如,從性格的觀點來看,金星代表一個人的喜好,但卻未必代表其感情運勢。因為談感情是事件而不是性格,就像我以前寫的文章曾經談到過的,金星星座在魔羯座的人,只是代表喜歡較為成熟穩重的人、事、物,不見得會和年紀較大的人談戀愛。因為戀情的發展需要緣份,如果一個人沒有機會碰上他喜歡的人,那麼戀愛對他而言就只是夢幻而不會有真正戀愛的經驗。所以論感情應該看第五宮,戀愛是一種生活經驗,它代表個體嘗試接觸新奇人事物的創造歷程,代表心理發展的成熟過程。戀愛讓人有感覺的是遇到某人,與他交往的具體事件的發生,而非隱藏在內的喜好,假如沒有遇到對象,戀情也就不會發生。

占星學宮位的觀念,讓我們可以擴展星座性格的概念,以反映在個體生命歷程的行為上,而構成占星學的行為觀點,這正是我的占星學老師丁長青先生說的占星學星座的母體論:先天星座代表母體,後天宮位則是複製星座的涵意而擴展到人事變化上,相位吉凶則是複製宮位的概念來詮釋吉凶悔吝。就像同心理學的行為科學一樣,占星學的行為觀點的關鍵在於掌握事件發生的變因。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可以了解成因,自然就能夠推演結果,甚至更進一步地掌控變因,讓事情朝向我們希望的情況來發展。占星學的行為觀點並不在乎個體內在的觀念世界,因為行為科學顯示,人經常不知道自己心裡所想的和實際的行為南轅北轍。因此占星學的行為觀點在乎的是可以從外在觀察而得到的表象世界。要進一步了解觀念世界和表相世界的差別可以參考王溢嘉(1997),《賽琪小姐體內的魔鬼》,p.35 – p.47,野鵝出版社。

如果我們可以運用星座特質來演繹個體的性格,然後搭配星座、宮位及相位的詮釋,我們就可以將性格歸納到生命情境的各種人事變化當中,並且可以透過觀察、推測及驗證以符合科學實證主義的精神。占星學的行為觀點強調個體與環境的互相與反應,事件的發生,並不是因為個體性格所致,而是由於性格主觀因素與情境客觀因素相互搭配所造成。以這樣的觀念來論命,我們其實是可以抽離主客觀因素而讓當事人擁有命運的選擇權。

好比說叫習慣開快車的人不要開快車,反而容易發生事故。因為改變開車習慣會影響他在開車時候的節奏和協調性,反而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或行動。因此以占星學行為觀點趨吉避凶的方式,不是要求當事人改變習慣,而是建議當事人從事其它動活而減少可能會發生意外活動的機會,因為人不能在同時間做兩件事。也就是以吉相位的事件來錯過凶相位事件的時空因素交會,因此占星學行為觀點才是真正可操作的科學化客觀占星學。

這樣的觀念和現代占星學和心理占星學的性格分析不同,而是如同古典占星學或是中國傳統的七政四餘占星學就較為側重事件的預測,除了用星體星座來詮釋性格之外,更強調以宮位來象徵各種人事變化、以及以相關的星體及相位來判斷事件變化的吉凶悔吝。

占星學的行為觀點可以根據弗洛依德的心理動力理論來歸納。星體落入星座代表個體與生俱來的本能、宮位則代表我們自我意識所接觸的人事物。例如一宮代表自我意識、二宮代表我的資源、三宮代表我的學習與溝通、四宮代表我的根基、五宮代表我創造、六宮代表我的服務、七宮代表他人(合作與競爭)、八宮代表他人的資源(大財)、九宮代表他人的學習與溝通(文化)、十宮代表他人的根基(事業)、十一宮代表他人的創意(人脈)、十二宮代表他人的服務(退休)。

至於相位則是代表世俗對個體生命抉擇的評價,代表服膺在道德規範下的超我。道德規範的評價是超越自我的,當星體之間出現會合或三分相位代表好事的吉,出現對衝相位及四分相位代表壞事的凶。舉個例子來說,在星盤中假如四宮中有月亮落入寶瓶座,月亮三合九宮木星,卻與一宮中的海王星相刑。從主體的觀點我們可以說這代表在家中關心個人獨立自主的省思空間,使他能夠在生活中超越親情的羈絆,從人生體驗到深入的人生哲理,不過也代表命主在自我有逃避親情的傾向,而讓家人難以親近。

從客體的觀點我們也可以說家中的女性長輩對事情有獨特的想法與才華,並且擅於以身體力行的創意來表現她的自信。不過,由於對於命主的隨緣或犧牲,使她有目標混淆的傾向,而且容易因為有能力招嫉而受到他人的排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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