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立場而沒有思辨的論述

前幾天在廣播中聽到侯文詠訪問蔣勳,侯文詠提到在台灣,太會講話很容易讓別人有負面印象,古老的傳統告訴我們「巧言令色鮮矣仁」的道理,卻常讓我們在與人溝通上有很多的困擾。

蔣勳對這個問題則提到國外重視修辭學的訓練,對於我們隨便提出任何的議題,即使是很年輕的國外小孩,也可以與大人面對面侃侃而談,很有自己的想法與見解;而反觀自己在小時候的作文,對於文章最後的結論都是事先想法,然後再依照這個結論去舖陳,其實是缺乏反覆思維與辨證過程的。

蔣勳進一步指出這種對問題缺乏思辨過程的現象,其實一直充斥在社會上的許多觀點,它們只有立場而沒有詳細的邏輯思維,他認為在台灣,這是一個沒有論述的時代,而解決這個問題應該多培養文藝的氣息,藉由欣賞古典文學的過程中,體驗生活中的細節以培養我們的思維與辨證的能力。蔣勳也提到了,一場對話即使沒有立場、沒有共識的結論都沒有關係,最重要的是我們對問題思考、辨證的過程。

同人非常喜歡這一段專訪。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常會聽到很多的觀點,從這些觀點中我們都可以理解言者所表達的鮮明立場,但卻很少人會從這些觀點中去思維與辨證這些想法的合理性與一致性。然而,當我們開始質疑這些合理性與一致性時,觀點捍衛者的防衛舉動卻常令人感到疑惑:為什麼他們總是藉由質疑批評者立場的錯誤來攻擊批評者,而非針對觀點邏輯上的謬誤來探討問題,似乎所謂的真理絕對不能違背他們所堅守的立場,而只有和他們站在一起,才是正義的一方。

日前,同人在某份電子報中看到一位報主對「華崗之狼」假釋的看法,他提出兩個主要論點認為華崗之狼不該被假釋,首先他依據人格心理學的研究,認為一個人「過去的行為」對行為預測能力具有高度的預測能力,加上這位報主的主觀想法認為「要改變自己的行為習慣是難如登天;即使有心有力也得費一番功夫」,所以他認為華崗之狼是難以改變的。

這位報主的第二個認為華崗之狼不該假釋的原因是,一般的生理或心理疾病可以治療,但人格上的異常就幾乎沒轍,不論什麼方法都收不到什麼效果,最多只能把他從社會中隔離,將傷害減到最低,所以他認為連續強暴犯或殺人犯除了捉去關之外,別無選擇。除了這兩個論點外,他最後還提到了,一個人的自由不應該比整個社會的安全還重要,如果他的假釋竟是個錯誤的話,我們的社會承擔不起那代價。

同人對華崗之狼該不該假釋,其實並沒有意見,但看到這位報主論證問題的方式,實在不敢苟同,我認為這種思維問題的方式,實在是粗糙不堪,而且對問題流於片面性而缺乏完整而一致的看法。

單靠數據分析就可以決定一個人的行為嗎?顯而易見地,這是用一種簡化的思維在看事情的迷思,用這種迷思去否定當事人想要改變的努力及成果,那是一種偏見。依這種思考邏輯,小時候的壞學生長大就不可能會有好成就,對社會有貢獻,因為他們沒能力改變,顯見這種思維在邏輯上的繆誤。

當然,假釋有可能是錯的,但不假釋就不會出錯嗎?如果我們思考問題都只站在單一面向在思考問題,那我們永遠只能活在思想的洞穴中而不知自己的無知。如果錯關了一個不會再犯的想改過自新者,難道這樣的錯誤就可以被接受嗎?對於民主國家而言,犧牲少數人的人權,用這種寧可錯殺一百也不可錯放一個的思維,這難道不是另一種形式的暴力嗎?

我認為,這種犧牲少數人利益以成全多數人的觀點,和古代的祭司做法是一樣的,他們具有可以把人當成祭品的權力,現代的知識分子,從專業中獲得的力量如果只是認為讓少數人犧牲是必然的,以換取大多數人的福利,或許是無可厚非的,但這和希特勒式集權主義又有何不同呢?

很可惜,這位報主並沒有自知之明,他不知道他的觀點有很嚴重的邏輯問題,他護衛他的立場,還說他希望他是錯的、我的觀點很趣,但卻認為事實上我是錯的。我看到他這樣的行為,其實是覺得蠻好笑的,當我質疑「為什麼他沒有改變的能力」時,他卻用對我貼上「假釋才是合理」立場的標籤回應之。事實上,我對這件事根本沒有抱持這樣的立場,我重視的不是立場而是思辨的過程呀。

其實華崗之狼該不該假釋,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牽涉的層面很廣,誠如在寒山石徑之〈 【法律】不能治療的犯人〉中所提到的:

弔詭之處就在於,研究的統計資料就是統計資料,被告卻是實實在在的一個人。

對犯罪心理學家而言,就算可以用很科學的統計資料認定這種犯人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再犯機率,只有百分之一的治癒希望。但法官面對被告的,卻是這個被告百分百的人權,萬一這個被告就是那百分之一,怎麼辦?是不是仍然要比照那百分之九十九來處置?

法官不是犯罪心理學家;法官面對的被告的態度,也不會跟犯罪心理學家面對研究個案一樣;〔這種人〕很危險和〔這個人〕很危險,並不能畫上等號。

站在法官的立場,他必須同時兼顧人權與社會安全,這是法官權衡的專業,而不是只有犯罪心理學的觀點才是真理。同人對自以為懂犯罪心理就認為可以忽視其它觀點的看法實在是不能夠苟同,更何況他的論點是經不起在邏輯上的辨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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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只有立場而沒有思辨的論述〉中有 6 則留言

  1. 路人表示:

    看了返景和深林的這幾天的辯論,大家各自堅持自己的論點是好事.沒有達成共識也是辯論常有的結果.只是覺得返景後來在其它主題和自己的blog上的留言卻處處”某人”前”某人”後很多充滿不友善的用詞出現,難免讓人覺得您的心胸狹窄,容不得別人.您說深林不接受別人的意見,這點您也一樣吧~沒有必要像個小人一樣在其它地方說別人壞話.不是說已經不再回應了嗎???

  2. jim yeh表示:

    一樓的路人,你的邏輯很奇怪喲,您所謂其它的地方,就是我的 blog,那是我發表個人看法的地方,用某人代表我是對事不對人,這樣算心胸狹窄,容不得別人嗎?我看會這樣想的人,才是只有你可以發表看法,別人都該閉嘴,到底是誰心胸狹窄呀!也請您看清楚,我文章想要表達的主題,不要對人不對事。

    BTW,我要不要回應,那是我的自由,而且是忠於當下的本我。我不喜歡只有立場沒有思辨的討論,但在 blog 發表我對事情的看法叫做心胸狹窄?太好笑了。

  3. 自動引用通知: 同人的生活派對 » 真理愈「辨」愈明

  4. 阿森表示:

    在東大特訓班這部漫畫中有提到美國的作文課與日本(我覺得台灣也一樣)的作文課教法大不相同,美國非常地注重論辯的過程,一篇文章一定會分成導論、本論、結論;而日本上作文課時則是希望學生想到什麼就儘量寫什麼,和一般對美國「自由」日本「死板」的印象大不相同。或許從這種地方培養美國人堅強的論述能力。

    影響所及,在美國的媒體報導只陳述所觀察到的事件(儘管截取也會影響觀感),觀眾自行判斷的能力很強,自行評論事件的媒體不僅很容易被發覺,也不為大多數民眾所接受。

    台灣則完全相反,不加料夾敘夾議的報導,幾乎沒人會重視。

    我個人認為,這是因為資料判讀和邏輯能力有沒有培養出來所造成的差別。

    當然那些記者也多為該國國民,所以該等能力也有高下之分,造成媒體影響觀眾,觀眾回饋又影響媒體的操作方式的循環。

    當然等而下之的中國,就更不用說了。

  5. 自動引用通知: 性格和命運

  6. Max表示:

    受益良多,謝謝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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