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解約過程看專業與熱忱

禮拜一終於與賣方解除買賣約契,老婆由妻舅陪同至仲介公司辦理解約事宜,最後由仲介公司退回履約保證專戶的房屋價金,使得海砂屋陰影終於得以圓滿解決。

正如我們所預料的,在解約過程中,賣方與她所委託的仲介表現出不友善舉動。她們都用言語的指責來批評買方,而且表現得相當情緒化。雖然她們會有這樣的反應是人之常情,但這種不理性的舉動,卻看不到賣方仲介的專業與熱忱。

這不禁讓同人想到「態度決定一個人的成功,而非成功之後才改變態度」這句話,從賣方仲介表現出這樣的工作態度可知,她將很難在房屋仲介的行業中成功的。當然,她最後能否成功對同人來說並不重要,但倒是提供我們在工作上借鏡與反思的機會。

依據老婆告訴我解約的經過,一開始代書對老婆表現得很冷淡、愛理不理的,直到他發現自己在契約書寫錯買方地址的缺失後,態度才轉趨和善一些,但賣方委託的仲介卻一再地對老婆多加指責。

她提到我們前後看了房子五次,好不容易他們願意犧牲若干服務費來讓這間房屋買賣成交,沒有想到我們竟然如此不知好歹要取消交易。她說的話讓同行的妻舅感到莫明其妙,於是很不客氣地向對方反駁,另一位由我們委託的仲介看氣氛不對,於是叫他的同事閉嘴,才得開始進行解約的後續作業。

解除買賣契約的手續,賣方必須在場,但等了很久仍不見賣方出現,於是請仲介打電話催賣方前來。結果賣方一出現就抱怨:沒有人通知她今天要來這辦理解約;搞了半天,原來是賣方仲介根本沒通知她。

賣方仲介熱絡地向賣方示好,似乎是刻意藉此冷落老婆與妻舅,買方仲介見狀也問老婆是否要倒茶水,老婆不以為意示意不要。而賣方在看到老婆後,就一直批評我們夫妻不懂得為他人設想,說我們就是自私,而對這樣的批評,老婆在當時並不想和她計較。

後來,由賣方仲介負責傳真解約相關文件到總公司,傳了一個多小時,文件就是傳不過去。對此,賣方仲介還特意譏諷說文件傳不過去,想藉機調侃老婆。

妻舅看到文件傳不出去,加上賣方仲介表現出輕忽的態度,於是不動聲色地隨手就在解約條款中加一條聲明。提出要等買方收到退款解約才算完成,結果買賣雙方的仲介都不敢簽名以示負責,只好由買方仲介慫恿賣方簽名同意這項附加條款。

最後,在買方仲介協助下,文件終於傳真出去了。但後來老婆看到履保專戶中,存款餘額數字卻有短少的現象。進一步再查閱交易記錄才發現,原來仲介公司早在簽約過後沒幾天,就已經把一半的仲介服務費拿走了。於是老婆當場向仲介追討短少的金額,結果仲介公司直接以現金歸還這些差額。

聽到以上解約的經過,同人覺得賣方仲介的表現,實在是沒有什麼專業與熱忱可言。見微可知著,由解約過程她所表現情緒化就可以知道,習慣以情緒反應來取代理智思考,這就難怪她處理事情,總是出現零零落落的現象。

從提供不完整而沒有賣方簽名的〈不動產現況說明書〉、到負責海砂屋檢測的連絡事宜,每次都讓我們發現她辦事粗糙不堪,亳無品質可言。就連解約也沒有及時聯絡賣方、連傳真文件都可以虛耗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這些都讓人懷疑她有足夠的專業來把事情做好。

尤其她抱怨我們房子看太多次更是一絕,虧她多花心思幫我們計算看屋的次數,不然我們還不知道這間房子看了幾次。不過,如果她把這些心思用在如何把她的工作做好,我想就能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也就不用怪顧客使她如此辛苦與勞累。其實房屋仲介並不是製造或買賣業,而是服務業,所以如果她覺得帶客戶看房子深感痛苦,可能她並不適合從事房屋仲介的工作,她應該怪自己選錯行業才對。

賣方仲介說這間房子物超所值,指出我們把價錢壓得很低,逼她們要犧牲一些服務費才能促成交易,但這種的說法更是顯得似是而非。因為以常理來推斷,如果仲介無利可圖,她們根本就不會讓這個交易成交,也就不需要犧牲服務費來讓交易成交了;既然交易成交了,那就代表這是買賣與仲介三方之間都能夠接受的價格,不然就是仲介與賣方之間有什麼特殊的協議。所以,買賣因故未成再回頭來責怪買方出價太低,根本就不成道理。

所以,對於賣方會在解約過程中指責我們自私,同人懷疑那應該是賣方仲介的誤導與挑撥,沒有告訴她正確的觀念,使她對我們帶著恨意與偏見。不然,我想賣方如果能夠將心比心,她應該不會為求房屋的脫手,而要我們承受海砂屋陰影下的承重壓力、也不會沒有想到我們的女兒有過敏體質,她的身體健康不應該為她的房屋脫手付出慘痛的代價呀。

其實以上仲介與賣方對我們的批評與指責,在解約過程本來就不該出現。因為即使買賣雙方對海砂屋的認知,存在相當大的歧見,但也經過協調會的溝通而達到雙方解除契約的共識,實在不應該再爭論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應該按照協調內容來解除契約,這才是對買賣雙方有實質意義的事情,還好除了那位不濟事的賣方仲介之外,大家都還能明白這個道理。

雖然在過程中,讓我們發現仲介公司早已扣掉我們的服務費,卻在協調會中強調沒有拿我們一毛錢的說法,感到缺乏誠信而產生不滿,但起碼大家還能對彼此的差異相互尊重,以共同面對問題來進行處理,這還是值得稱許的。只是讓我們看到賣方仲介的醜態畢露,實在讓同人覺得有點美中不足,我想除了她的修養可能不夠之外,就是還需要公司或是環境讓她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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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從解約過程看專業與熱忱〉中有 3 則留言

  1. longlong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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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通達人表示:

    我認為什麼樣的公司會僱什麼樣的員工。

  3. 小左表示:

    阿彌佗佛,好在事情有解決. 小弟當年也是委託仲介,但是看到最後還是去買新成屋.最近房價有跌,應該選擇更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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