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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同人的生活派對 &#187; 問題解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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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Wed, 01 Sep 2010 05:44:17 +00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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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語言差異的溝通障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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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Aug 2010 10:49:39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category><![CDATA[問題解決]]></category>
		<category><![CDATA[思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溝通]]></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感觸]]></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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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最近看了舜平學長在 Facebook 的文章，讓我想要分享一些有關溝通和對話的觀念。 學長提到他和同事在工作上觀念的不同而引起爭執；他希望同事能夠思考流程如何改善，讓工作更有效率與品質。但同事則認為本來工作就是這樣做的，她並沒辦法改變什麼。結果兩人因為觀念不同而發生了言語衝突。文章的最後學長提到： 工作中充滿無奈與挑戰，或許是我的口才不好，下次要來學學勁哥跟畢姐，才能說服同事，多思考一起改善流程。不要整天都在救火，不僅沒效率、又沒效益，老闆也認為你在瞎忙。 看了學長的文章和後面的討論，同人覺得學長與同事的糾紛，真正的問題應該不在工作上的爭執，而是彼此語言差異產生的溝通障礙。雖然表面上雙方是因為在工作上的觀念不同而爭執，但存在雙方溝通的根本問題卻是因為顯著的語言差異。雙方使用不同的言語表達了彼此對工作重點的認知不一樣，但卻沒有討論彼此共同要解決問題的目標是什麼，只是各自表述對解決問題的理解，但這些理解只是手段而非目標，雙方自然會因為彼此想法歧異太大而無法溝通。 學長認為他的觀念沒有錯，領公司的一份薪水，應該多思考來發揮創造力，想想看如何改進工作效率與效益。他說下次要壓抑住快要抓狂的情緒，想辦法改善他的口才來說服同事。但同人認為在這種狀況下，口才根本派不上用場，而是要把心擺在正確的地方，才能弄清楚問題到底是什麼，以及它是否必須要被解決。 學長的技術背景讓他喜歡幫人解決問題，但他的同事依賴經驗卻不認為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依我看這才是造成雙方爭執最大的原因。學長認為同事面對工作流程的效率不夠好，應該積極思考問題的關鍵，而不是得過且過，用「本來就這樣」的藉口來搪塞。他以為公司是一個團隊，團隊中的成員不應該只懂埋頭苦幹，而是要多加思考來創造更高的價值。 然而或許學長的同事認為流程不需要改善，或是認為不值得在這上面花費時間和心力，或許是認為他有其它更重要的工作要做。其實團隊不可能只有存在一種特質的人，而且必須具備必要的多樣性才能發揮團隊的綜效，解決複雜的問題。 換句話說，團隊不可以只有會思考的人，也不可以只有會埋頭苦幹的人，而是必須同時具備思考和埋頭苦幹特質的人，缺一不可。因此，學長強調自己「正確」的觀念來導引同事思考，想要教他的同事解決不是問題的問題，彼此之間，是因為彼此用的語言不一樣而產生溝通障礙。 學長和他同事的語言如何不同？學長認為工作應該要重視思考和創意，要用更好的方式來完成工作，他說的是「求真」和「求美」的語言；而他的同事則認為在工作上，流程的改變對她而言沒有什麼意義，她說的是「求善」的語言。兩個人說的語言不同，並沒有誰對誰錯，只是訴求的方向不一樣，但執意要以一方的觀念來評論另外一方，只會變成各說各話而陷入「鷄同鴨講」的困境。 面對語言差異產生的溝通障礙，同人認為應該先處理關係，再解決問題。一般而言，溝通過程的緊張關係是因為彼此之間缺乏尊重與信任，當然也就不能相互理解彼此的差異。當溝通出現彼此意見分歧的時候，我們通常會強調自己觀點的正確性，藉以突顯他人觀點的錯誤。但如果以客觀的立場來看待雙方的觀點，每個人的觀點都有正確的訴求，但另一方面，很可能部分觀點會有不正確的地方。 其實不同觀念的歧見是為了發展更為一致性的觀點，而不是讓我們堅持己見而要求別人改變想法。所以不同觀點之間需要進行對話，以共同分享彼此的意義。我們應該尊重和我們抱持不同的觀點的人，並相信雙方可以盡最大的努力以達到「求同存異」，甚至是「聚同化異」，而不是運用口才來批評對方的錯誤。 對話除了尊重以外，暫緩確定性的想法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這樣我們才能意識個體差異的存在，進而停止爭辯而進行反思，以尋求改進觀念的可能性。暫緩並非放棄自己價值判斷的主張，而是嘗試以思考的可能性取代堅持的確定性；先不要預設對錯，想一想對方可能也有值得參考的觀點，而自己疏漏了什麼。 對話的目的是為了與他人建立互相信賴的關係，希望從知己解彼開始，與他人共創雙贏，然後再進一步的達到統合綜效。因此，要化解語言差異的溝通障礙，同人首推對話這個有效的省思工具。]]></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最近看了<a href="http://www.facebook.com/stephen898">舜平學長</a>在 Facebook 的<a href="http://www.facebook.com/notes/stephen-wang-wang-shun-ping/ben-lai-jiu-zhe-yangde-gong-zuo-tai-du-zhen-de-rang-wo-dong-nu-le/424229259911">文章</a>，讓我想要分享一些有關溝通和對話的觀念。</p>
<p>學長提到他和同事在工作上觀念的不同而引起爭執；他希望同事能夠思考流程如何改善，讓工作更有效率與品質。但同事則認為本來工作就是這樣做的，她並沒辦法改變什麼。結果兩人因為觀念不同而發生了言語衝突。文章的最後學長提到：</p>
<blockquote><p>工作中充滿無奈與挑戰，或許是我的口才不好，下次要來學學勁哥跟畢姐，才能說服同事，多思考一起改善流程。不要整天都在救火，不僅沒效率、又沒效益，老闆也認為你在瞎忙。</p></blockquote>
<p>看了學長的文章和後面的討論，同人覺得學長與同事的糾紛，真正的問題應該不在工作上的爭執，而是彼此語言差異產生的溝通障礙。雖然表面上雙方是因為在工作上的觀念不同而爭執，但存在雙方溝通的根本問題卻是因為顯著的語言差異。雙方使用不同的言語表達了彼此對工作重點的認知不一樣，但卻沒有討論彼此共同要解決問題的目標是什麼，只是各自表述對解決問題的理解，但這些理解只是手段而非目標，雙方自然會因為彼此想法歧異太大而無法溝通。</p>
<p>學長認為他的觀念沒有錯，領公司的一份薪水，應該多思考來發揮創造力，想想看如何改進工作效率與效益。他說下次要壓抑住快要抓狂的情緒，想辦法改善他的口才來說服同事。但同人認為在這種狀況下，口才根本派不上用場，而是要把心擺在正確的地方，才能弄清楚問題到底是什麼，以及它是否必須要被解決。</p>
<p>學長的技術背景讓他喜歡幫人解決問題，但他的同事依賴經驗卻不認為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依我看這才是造成雙方爭執最大的原因。學長認為同事面對工作流程的效率不夠好，應該積極思考問題的關鍵，而不是得過且過，用「本來就這樣」的藉口來搪塞。他以為公司是一個團隊，團隊中的成員不應該只懂埋頭苦幹，而是要多加思考來創造更高的價值。</p>
<p>然而或許學長的同事認為流程不需要改善，或是認為不值得在這上面花費時間和心力，或許是認為他有其它更重要的工作要做。其實團隊不可能只有存在一種特質的人，而且必須具備必要的多樣性才能發揮團隊的綜效，解決複雜的問題。</p>
<p>換句話說，團隊不可以只有會思考的人，也不可以只有會埋頭苦幹的人，而是必須同時具備思考和埋頭苦幹特質的人，缺一不可。因此，學長強調自己「正確」的觀念來導引同事思考，想要教他的同事解決不是問題的問題，彼此之間，是因為彼此用的語言不一樣而產生溝通障礙。</p>
<p>學長和他同事的語言如何不同？學長認為工作應該要重視思考和創意，要用更好的方式來完成工作，他說的是「求真」和「求美」的語言；而他的同事則認為在工作上，流程的改變對她而言沒有什麼意義，她說的是「求善」的語言。兩個人說的語言不同，並沒有誰對誰錯，只是訴求的方向不一樣，但執意要以一方的觀念來評論另外一方，只會變成各說各話而陷入「鷄同鴨講」的困境。</p>
<p>面對語言差異產生的溝通障礙，同人認為應該先處理關係，再解決問題。一般而言，溝通過程的緊張關係是因為彼此之間缺乏尊重與信任，當然也就不能相互理解彼此的差異。當溝通出現彼此意見分歧的時候，我們通常會強調自己觀點的正確性，藉以突顯他人觀點的錯誤。但如果以客觀的立場來看待雙方的觀點，每個人的觀點都有正確的訴求，但另一方面，很可能部分觀點會有不正確的地方。</p>
<p>其實不同觀念的歧見是為了發展更為一致性的觀點，而不是讓我們堅持己見而要求別人改變想法。所以不同觀點之間需要進行<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Dialogue">對話</a>，以共同分享彼此的意義。我們應該<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406">尊重</a>和我們抱持不同的觀點的人，並相信雙方可以盡最大的努力以達到「求同存異」，甚至是「聚同化異」，而不是運用口才來批評對方的錯誤。</p>
<p>對話除了尊重以外，<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52">暫緩</a>確定性的想法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這樣我們才能意識個體差異的存在，進而停止爭辯而進行反思，以尋求改進觀念的可能性。暫緩並非放棄自己價值判斷的主張，而是嘗試以思考的可能性取代堅持的確定性；先不要預設對錯，想一想對方可能也有值得參考的觀點，而自己疏漏了什麼。</p>
<p>對話的目的是為了<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92376">與他人建立互相信賴的關係</a>，希望從知己解彼開始，與他人共創雙贏，然後再進一步的達到統合綜效。因此，要化解語言差異的溝通障礙，同人首推對話這個有效的省思工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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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致「海砂屋的誤解」的公開信</title>
		<link>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415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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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4 Aug 2010 08:14:52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category><![CDATA[問題解決]]></category>
		<category><![CDATA[寫作]]></category>
		<category><![CDATA[溝通]]></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感觸]]></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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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海砂屋的誤解， 您三番兩次到本人的部落格，表達您對本人文章〈從海砂屋陰影學到的教訓〉的見解。這些見解和其它房屋仲介的說辭沒有差別，但這些都是本人曾經詢問過政府機構、律師、建築師之後，認為是錯誤的觀念。這讓人高度懷疑您是房屋仲介的從業人員，為了公司的利益而發表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果然，前一陣子有網友說他要與ＸＸ房屋仲介公司談和解，但ＸＸ房屋要求他把在我部落格的文章留言撤下，才願意和他談和解。這位網友希望我能夠幫忙，並告訴我海砂屋的誤解應該就是ＸＸ房屋的公關。 如果這位網友說得是正確的，這只會讓我愈來愈討厭ＸＸ房屋。我可以理解房仲業者有自己的利益要維護，幫網友撤下留言也是沒問題的，因為我很清楚這是和解必然的條件，我希望網友能夠圓滿解決問題，當然會幫他撤留言。只是暗地隱藏房仲業者公關的身份，為了維護自己公司的利益，一方面壓迫消費者，另一方面用似是而非的說法反駁我的文章觀點，想必這才是代表是ＸＸ房屋公司的企業文化吧。 您上一次再次對本人回應一連串的留言，本人覺得很困擾，讓我已經將您列為需要審核留言的黑名單。這兩天又再次留言執意要來這邊繼續踢館。我實在是懶得理您，寫這篇公開信的目的是希望你不要再來這邊打筆仗了（不是說不打筆仗嗎？），否則我只好公布ＸＸ房屋的真實名字，讓大家看到ＸＸ房屋是否表裡如一、還是說的比做的還好聽，到時就沒有人可以教我撤下來嘍！ 本人寫〈從海砂屋陰影學到的教訓〉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幫助購屋者認識海砂屋的陷阱，進而學會保障自身的權益。經歷過海砂屋的陷阱，我深深知道仲介業者會包裝好的詞句來讓消費者誤觸海砂屋的陷阱，那些說法都是沒有根據的。 好比說海砂屋與氯離子含量偏高的房子不一樣（事實上海砂屋就是氯離子含量偏高建築物的簡稱）、海砂屋有新舊兩套不同認定標準或沒有國家標準（事實上那只是仲介自我感覺良好所定的標準，依照目前的國家標準，建築物的氯離子含量只要超過 0.3 kg/m^3 就是海砂屋）、買方要為自己簽下同意接受氯離子 0.3 ~ 0.6 kg/m^3 的合約負責（簽約要負責任，但誤導買方簽下不公平契約，誰要負的責任比較大呢？）、海砂屋的爭議，跟房屋仲介者無關，那是買方與賣方的問題（事實上房仲業者未盡告知義務，或傳達錯誤的資訊，必須要負法律責任）。 以上這些都不是事實而是卸責推諉之辭，我非常清楚因為親身經驗過，但爭論氯離子含量介於新舊標準的建築物是不是適合居住，根本就不是重點，而是如果消費者不想買海砂房，應該先進行房屋檢測，等到檢驗結果沒問題才簽約，而且不要相信仲介的片面說詞，也不要相信他們找來的專家，因為他們與房屋交易成不成功存在利害關係。這才是我文章真正訴求的重點。 因此我不瞭解署名「海砂屋的誤解」的您，來這邊來反駁氯離子含量介於新舊標準的建築物不是海砂屋、或是氯離子偏高的建築物有何意義？這裡是我的部落格，我只是分享本人不慎買到海砂屋，而後成功解約的經驗。或許基於您的立場，並不希望我分享我的「小蝦米對大鯨魚」的經驗，但請弄清楚來我的部落格滅火或是為房仲業的價值觀宣傳是沒有用的，我沒有那麼多閒功夫來跟您們打筆戰，更何況這種躲在網路暱稱之後不友善的留言，恕難奉陪！ 至於閣下指教說我法學素養如此不足，本人不予置評。我雖然不是學法律的，也很清楚法律講求的是事實和邏輯，而不是像您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宣稱。您說「買方既然不想買所謂氯離子偏高的房屋，就應該在簽約時對 0.3~0.6 的約定數據提出異議」我想你是看不懂法院判決書中什麼是雙方無異議項目，而且也不了解不想買和不知道該提出異議是兩回事。 就像當時本人被仲介誤導簽下錯誤意思表示的合約時，我也不知道買方可以針對合約的錯誤提出異議，直到深入理解後才知道該如何主張，但那不代表其他的買方在打官司之前都做足功課呀！其實您會犯這種邏輯繆誤我一點也不意外，早在您說海砂屋目前沒有國家標準的時候，我就知道您的邏輯思維能力實在有待加強的。 最後順帶提到，如果您真的是在ＸＸ房屋公司服務，請您去問問您們公司的法務，是不是曾經有位曾經打過海砂屋訴訟得到勝訴的律師，目前是台北市議會的議員，告訴過你們在房屋交易的定型化契約有關海砂屋的條款這樣寫是沒有用的，還是你們只會拿它來蒙蔽不知情的消費者呢？ 本人會保留一點餘地給您以及您所服務的公司，但也請您尊重不同價值觀的訴求。我個人並不是不能夠接受不同的觀點，只是孟子曰：「不得於心，勿求其氣」、「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您的留言已經不是單純的言語不中聽，而是看到您思想盲點、言辭反覆、片面與閃躲，加上您不敢公開您的身份，躲在網路暱稱的保護傘後面，這已經不值得我浪費時間跟您互動了。如果在我寫完這封信之後，您依然還是執迷不悟，使人不堪其擾，那可就別怪我不客氣，希勿自誤。]]></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海砂屋的誤解，</p>
<p>您三番兩次到本人的部落格，表達您對本人文章〈<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408">從海砂屋陰影學到的教訓</a>〉的見解。這些見解和其它房屋仲介的說辭沒有差別，但這些都是本人曾經詢問過政府機構、律師、建築師之後，認為是錯誤的觀念。這讓人高度懷疑您是房屋仲介的從業人員，為了公司的利益而發表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果然，前一陣子有網友說他要與ＸＸ房屋仲介公司談和解，但ＸＸ房屋要求他把在我部落格的文章留言撤下，才願意和他談和解。這位網友希望我能夠幫忙，並告訴我海砂屋的誤解應該就是ＸＸ房屋的公關。</p>
<p>如果這位網友說得是正確的，這只會讓我愈來愈討厭ＸＸ房屋。我可以理解房仲業者有自己的利益要維護，幫網友撤下留言也是沒問題的，因為我很清楚這是和解必然的條件，我希望網友能夠圓滿解決問題，當然會幫他撤留言。只是暗地隱藏房仲業者公關的身份，為了維護自己公司的利益，一方面壓迫消費者，另一方面用似是而非的說法反駁我的文章觀點，想必這才是代表是ＸＸ房屋公司的企業文化吧。</p>
<p>您上一次再次對本人回應一連串的留言，本人覺得很困擾，讓我已經將您列為需要審核留言的黑名單。這兩天又再次留言執意要來這邊繼續踢館。我實在是懶得理您，寫這篇公開信的目的是希望你不要再來這邊打筆仗了（不是說不打筆仗嗎？），否則我只好公布ＸＸ房屋的真實名字，讓大家看到ＸＸ房屋是否表裡如一、還是說的比做的還好聽，到時就沒有人可以教我撤下來嘍！</p>
<p>本人寫〈從海砂屋陰影學到的教訓〉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幫助購屋者認識海砂屋的陷阱，進而學會保障自身的權益。經歷過海砂屋的陷阱，我深深知道仲介業者會包裝好的詞句來讓消費者誤觸海砂屋的陷阱，那些說法都是沒有根據的。</p>
<p>好比說海砂屋與氯離子含量偏高的房子不一樣（事實上海砂屋就是氯離子含量偏高建築物的簡稱）、海砂屋有新舊兩套不同認定標準或沒有國家標準（事實上那只是仲介自我感覺良好所定的標準，依照目前的國家標準，建築物的氯離子含量只要超過 0.3 kg/m^3 就是海砂屋）、買方要為自己簽下同意接受氯離子 0.3 ~ 0.6 kg/m^3 的合約負責（簽約要負責任，但誤導買方簽下不公平契約，誰要負的責任比較大呢？）、海砂屋的爭議，跟房屋仲介者無關，那是買方與賣方的問題（事實上房仲業者未盡告知義務，或傳達錯誤的資訊，必須要負法律責任）。</p>
<p>以上這些都不是事實而是卸責推諉之辭，我非常清楚因為親身經驗過，但爭論氯離子含量介於新舊標準的建築物是不是適合居住，根本就不是重點，而是如果消費者不想買海砂房，應該先進行房屋檢測，等到檢驗結果沒問題才簽約，而且不要相信仲介的片面說詞，也不要相信他們找來的專家，因為他們與房屋交易成不成功存在利害關係。這才是我文章真正訴求的重點。</p>
<p>因此我不瞭解署名「海砂屋的誤解」的您，來這邊來反駁氯離子含量介於新舊標準的建築物不是海砂屋、或是氯離子偏高的建築物有何意義？這裡是我的部落格，我只是分享本人不慎買到海砂屋，而後成功解約的經驗。或許基於您的立場，並不希望我分享我的「小蝦米對大鯨魚」的經驗，但請弄清楚來我的部落格滅火或是為房仲業的價值觀宣傳是沒有用的，我沒有那麼多閒功夫來跟您們打筆戰，更何況這種<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422">躲在網路暱稱之後</a>不友善的留言，恕難奉陪！</p>
<p>至於閣下指教說我法學素養如此不足，本人不予置評。我雖然不是學法律的，也很清楚法律講求的是事實和邏輯，而不是像您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宣稱。您說「買方既然不想買所謂氯離子偏高的房屋，就應該在簽約時對 0.3~0.6 的約定數據提出異議」我想你是看不懂法院判決書中什麼是雙方無異議項目，而且也不了解不想買和不知道該提出異議是兩回事。</p>
<p>就像當時本人被仲介誤導簽下錯誤意思表示的合約時，我也不知道買方可以針對合約的錯誤提出異議，直到深入理解後才知道該如何主張，但那不代表其他的買方在打官司之前都做足功課呀！其實您會犯這種邏輯繆誤我一點也不意外，早在您說海砂屋目前沒有國家標準的時候，我就知道您的邏輯思維能力實在有待加強的。</p>
<p>最後順帶提到，如果您真的是在ＸＸ房屋公司服務，請您去問問您們公司的法務，是不是曾經有位曾經打過海砂屋訴訟得到勝訴的律師，目前是台北市議會的議員，告訴過你們在房屋交易的定型化契約有關海砂屋的條款這樣寫是沒有用的，還是你們只會拿它來蒙蔽不知情的消費者呢？</p>
<p>本人會保留一點餘地給您以及您所服務的公司，但也請您尊重不同價值觀的訴求。我個人並不是不能夠接受不同的觀點，只是孟子曰：「不得於心，勿求其氣」、「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您的留言已經不是單純的言語不中聽，而是看到您思想盲點、言辭反覆、片面與閃躲，加上您不敢公開您的身份，躲在網路暱稱的保護傘後面，這已經不值得我浪費時間跟您互動了。如果在我寫完這封信之後，您依然還是執迷不悟，使人不堪其擾，那可就別怪我不客氣，希勿自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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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海砂屋認定不能溯及既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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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9 Jul 2010 06:59:04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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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生活感觸]]></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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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最近在〈從海砂屋陰影學到的教訓〉這篇文章中，看到一篇由自稱「海砂屋的誤解」的朋友，提出他對海砂屋的看法。看了他的回應，讓同人覺得他的說法似是而非，讓我不得不指出他的斷章取義，以及以偏概全的謬誤。 「海砂屋的誤解」指出氯離子檢測平均值介於 0.3 ~ 0.6 新舊標準間的房子不是海砂屋，甚至連氯離子偏高都有待商榷。他認為目前國家沒有海砂屋的標準，提到這部分同人和其他網友的回應，是把國家標準值 CNS3090 新拌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限制0.3kg/m^3以下的標準誤用在所謂海砂屋的標準上。然後認為這是政府政策不周延及反覆的後果，最後他還提到，法律有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則，強調海砂屋並沒有明文訂立標準。 以上的說法讓人覺得很有趣，看到有人買到氯離子含量介於新舊標準之間的房子，不去責怪仲介未盡專業告知義務而誤導消費者，卻把一切責任歸咎於政府，難道碰到這種現象買方只能自認倒楣而被仲介的說詞恫嚇，最後只好靠罵政府來出氣嗎？難怪這位朋友要署名為海砂屋的誤解，因為他說的完全不是事實，而是用以偏概全來扭曲事實，我們來讓真正的事實來說話吧。 其一、關於海砂屋沒有國家標準的說法：印象中有看過這段文字，但卻找不到它的法源根據。如果海砂屋確實沒有國家標準，那麼為何法院判決書會出現氯離子含量的國家標準的字眼呢？ 經查，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83年訂定新拌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限制如下：一般鋼筋混凝土：0.6kg/以下；鋼筋混凝土（所處環境考慮耐久性）：0.3kg/；87年6月25日修訂公布之鋼筋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之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總號3090， 類號Ａ2042）為0.3kg/，有國家標準可稽。故如鋼筋混凝土之氯離子含量高於前揭標準時，即為俗稱之「海砂屋」。（北院 99 訴字 1610 號） 其二、「海砂屋的誤解」舉出北院 98 訴字 137 號相關判決主文與理由內容的例子，提到除非屋主事先知情，故意欺瞞買方，否則依據司法自治，契約自由的原則，買方簽約後毀約，賣方是得以沒收簽約金的。然而，事實上原告與被告的爭論點並不在氯離子新舊標準的認定，該判決書根本沒提到原告主張應以新標準來認定海砂屋而非舊標準。 判決書只提到原告認為氯離子檢驗結果接近 0.6 kg/m^3，擔心小數點四捨五入後氯離子含量會達到 0.6 kg/m^3 的高標，於是希望要求重測而被拒，因此而不履約而被沒收價金。但如果主張依國家標準 0.3 kg/m^3 的標準，加上民法買方的權利，原告無法履約的原因，或許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請參見其它民法判決書有關氯離子的內容）。這也告訴我們，打官司不是簡單的事 情，但一旦遇上了，就事實論事才不會吃虧。 如果上面兩點事實還不夠的話，看倌們還可以上網進入判決書查詢系統，以全文檢索語句「氯離子」查詢其它有關海砂屋系爭的判決內容。你會發現對於海砂屋認定的問題，沒有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問題。系爭房屋是海砂屋的事實認定，乃是按照 CNS 3090 修正後的標準，超過 0.3 kg/m^3 就可以認定為海砂屋。只是海砂屋的事實，尚不構成解約賣方返還價金的要件，而是要考慮解約是否有失公允，也就是除非海砂屋的修復費用超過房屋價金的 1/3 之上，否則買方就只能要求降低價金。 因此，海砂屋的系爭問題，跟政府的政策周延與反覆無關，當人們認知標準要更嚴格才能保證安全時，難道只是法律不能溯及既可以敷衍的嗎？更何況因應環境的變化，人們對安全的要求只會愈來愈嚴格，過去沒有氯離子含量過高安全疑慮的房子，不能代表未來不會因為環境改變而出現風險。重點不在海砂屋的字面意義，而在於氯離子含量對房屋價值的減損，要承擔資產減損的風險，應該要降低房屋的價格，更何況人們也不見得願意承擔房子氯離子偏高的風險。 事實上海砂屋不是不能買賣，而是要清楚明白揭露資訊，讓買方知道房子有氯離子偏高的問題，而不是誤導消費者讓他們以為沒問題，實際上卻遭致損失。海砂屋爭議賣方與仲介的錯誤，不是海砂屋本身，而是要隱藏或掩飾海砂屋的事實，及要讓買方以高價買下海砂屋，並且承接往後不能脫手的風險。朋友們，請別再相信（利益和你相互衝突的人巧言令色說得）沒有根據的說法，他們只是利用你情緒的弱點，只有冷靜看清事實才不會受制於人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最近在〈從海砂屋陰影學到的教訓〉這篇文章中，看到一篇由自稱「海砂屋的誤解」的朋友，提出<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408/comment-page-2#comment-9560">他對海砂屋的看法</a>。看了他的回應，讓同人覺得他的說法似是而非，讓我不得不指出他的斷章取義，以及以偏概全的謬誤。</p>
<p>「海砂屋的誤解」指出氯離子檢測平均值介於 0.3 ~ 0.6 新舊標準間的房子不是海砂屋，甚至連氯離子偏高都有待商榷。他認為目前國家沒有海砂屋的標準，提到這部分同人和其他網友的回應，是把國家標準值 CNS3090 新拌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限制0.3kg/m^3以下的標準誤用在所謂海砂屋的標準上。然後認為這是政府政策不周延及反覆的後果，最後他還提到，法律有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則，強調海砂屋並沒有明文訂立標準。</p>
<p>以上的說法讓人覺得很有趣，看到有人買到氯離子含量介於新舊標準之間的房子，不去責怪仲介未盡專業告知義務而誤導消費者，卻把一切責任歸咎於政府，難道碰到這種現象買方只能自認倒楣而被仲介的說詞恫嚇，最後只好靠罵政府來出氣嗎？難怪這位朋友要署名為海砂屋的誤解，因為他說的完全不是事實，而是用以偏概全來扭曲事實，我們來讓真正的事實來說話吧。</p>
<p>其一、關於海砂屋沒有國家標準的說法：印象中有看過這段文字，但卻找不到它的法源根據。如果海砂屋確實沒有國家標準，那麼為何法院判決書會出現氯離子含量的國家標準的字眼呢？</p>
<blockquote><p>經查，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83年訂定新拌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限制如下：一般鋼筋混凝土：0.6kg/以下；鋼筋混凝土（所處環境考慮耐久性）：0.3kg/；87年6月25日修訂公布之鋼筋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之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總號3090， 類號Ａ2042）為0.3kg/，有國家標準可稽。故如鋼筋混凝土之氯離子含量高於前揭標準時，即為俗稱之「海砂屋」。（北院 99 訴字 1610  號）</p></blockquote>
<p>其二、「海砂屋的誤解」舉出北院 98 訴字 137 號相關判決主文與理由內容的例子，提到除非屋主事先知情，故意欺瞞買方，否則依據司法自治，契約自由的原則，買方簽約後毀約，賣方是得以沒收簽約金的。然而，事實上原告與被告的爭論點並不在氯離子新舊標準的認定，該判決書根本沒提到原告主張應以新標準來認定海砂屋而非舊標準。</p>
<p>判決書只提到原告認為氯離子檢驗結果接近 0.6  kg/m^3，擔心小數點四捨五入後氯離子含量會達到 0.6 kg/m^3 的高標，於是希望要求重測而被拒，因此而不履約而被沒收價金。但如果主張依國家標準 0.3 kg/m^3  的標準，加上民法買方的權利，原告無法履約的原因，或許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請參見其它民法判決書有關氯離子的內容）。這也告訴我們，打官司不是簡單的事 情，但一旦遇上了，就事實論事才不會吃虧。</p>
<p>如果上面兩點事實還不夠的話，看倌們還可以上網進入<a href="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target="_blank">判決書查詢系統</a>，以全文檢索語句「氯離子」查詢其它有關海砂屋系爭的判決內容。你會發現對於海砂屋認定的問題，沒有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問題。系爭房屋是海砂屋的事實認定，乃是按照 CNS 3090 修正後的標準，超過 0.3 kg/m^3 就可以認定為海砂屋。只是海砂屋的事實，尚不構成解約賣方返還價金的要件，而是要考慮解約是否有失公允，也就是除非海砂屋的修復費用超過房屋價金的 1/3 之上，否則買方就只能要求降低價金。</p>
<p>因此，海砂屋的系爭問題，跟政府的政策周延與反覆無關，當人們認知標準要更嚴格才能保證安全時，難道只是法律不能溯及既可以敷衍的嗎？更何況因應環境的變化，人們對安全的要求只會愈來愈嚴格，過去沒有氯離子含量過高安全疑慮的房子，不能代表未來不會因為環境改變而出現風險。重點不在海砂屋的字面意義，而在於氯離子含量對房屋價值的減損，要承擔資產減損的風險，應該要降低房屋的價格，更何況人們也不見得願意承擔房子氯離子偏高的風險。</p>
<p>事實上海砂屋不是不能買賣，而是要清楚明白揭露資訊，讓買方知道房子有氯離子偏高的問題，而不是誤導消費者讓他們以為沒問題，實際上卻遭致損失。海砂屋爭議賣方與仲介的錯誤，不是海砂屋本身，而是要隱藏或掩飾海砂屋的事實，及要讓買方以高價買下海砂屋，並且承接往後不能脫手的風險。朋友們，請別再相信（利益和你相互衝突的人巧言令色說得）沒有根據的說法，他們只是利用你情緒的弱點，只有冷靜看清事實才不會受制於人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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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爭論的心理價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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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9 Jun 2010 06:04:38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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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學習]]></category>
		<category><![CDATA[心理]]></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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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前一陣子，同人經歷了一場衝突。在那場衝突中，我與同事進行了言語上的激烈辯論，辯論到後來演變成雙方的意氣之爭。本來對同一件事情，當雙方出現意見分歧這也是很正常的事，加上那次爭論的主題與工作本身無關，所以既然彼此無法針對那件事來溝通，那理應不研究不討論，以免破壞同事間的情誼。 但那場衝突卻讓我體驗到內在心靈面對外在事物的挑釁，使得自我意識按捺不住內心的情緒起伏而起而對抗，或許這是潛意識要意識正視自我內在的衝突，以經驗意識與潛意識的整合。剛好我和同事發生爭論的主題是食物的營養價值，或許這個事件是要我體驗爭論的心理價值。 肉鬆的營養價值 說起來，與同事的爭論源起於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發生如此針鋒相對的衝突，卻是令人匪夷所思。在上週四吃午餐的時候，同事甲說他不喜歡三明治夾肉鬆，這時同事乙提到肉鬆是很美味的食物。同人則站在健康的角度說肉鬆並不是營養價值很高的食物，因為豬肉經過高溫及攪碎，它的蛋白質很容易被破壞而不利於健康。 沒想到同事乙對這個一般人都能理解的健康常識有意見，他聲稱蛋白質只要成分在食物裡面，並沒有什麼是不好的蛋白質。他指出肉鬆當中具備所有 20 種「必須胺基酸」，並且強調很多媒體所宣傳的健康觀念都是不正確而受到扭曲。面對這個意見分歧，同人並不想扯出太深奧的理論來爭論，只是舉出實例；同樣是吃蛋白質，吃一包肉鬆和一顆煎蛋其營養價值就是顯然不同的。 同事乙反問同人兩者是同樣重量的嗎？不同重量的食物如何拿來相比？我說那並不成問題，不好的蛋白質是愈吃對身體愈有不好的影響，而好的蛋白質則是有益於身體的健康。一個扣分另一個加分這是很明顯的。然後，奇怪的問題出現了，同事乙要我定義營養價值。這是繼〈金瓶梅與金蘋果〉之後，進行簡單的生活閒聊還需要嚴肅地定義名詞才能討論，這是不是生活白癡症候群的病徵呢？ 同事乙的反應，讓同人發現他顯然不是要分享經驗，只是想為他所喜歡的事物辯護，甚至為了贏得辯論的勝利，運用概念偷換的技巧來扭曲他人觀點也再所不惜。就像把生活化的營養價值，扭曲成蛋白質的胺基酸成分，可惜他在無意之中，不小心在言談中透露他對「必須胺基酸」的無知，因為「必須胺基酸」不是 20 種，而是 8 種。他應該是把基本胺基酸誤解成必須胺基酸，只有基本胺基酸才是 20 種。 因此，對於同事乙的強辯，我根本不想浪費時間與之辯駁，只告訴他，如果他認為肉鬆的蛋白質不錯的話，那就請他餵食他將要出世的寶寶吃肉鬆而不要喝母奶。但他說母乳不只含有蛋白質，還有水，那麼他可以餵他的小孩吃肉鬆配開水嗎？同人很好奇他是不是敢這樣做來證明肉鬆的蛋白質和母乳一樣，而不是沒事找事來跟我做這種無謂的辯論！ 在場有一位女同事丙，對同人與同事乙展開的激辯很不能理解。為什麼我們可以為小小的肉鬆，吵得不可開交呢？在爭吵後的短暫靜默後，我看同事乙沒辦法面對自己的無知，我也不想教導他正確的觀念。但本著知識分享的熱誠，我告訴同事丙要如何分辨吃肉鬆對人身體健康的影響。其實只要觀察自己的糞便顏色及形狀，就可知道你吃下食物是營養還是垃圾，而非如同同事乙說法的無知，以為看不到就無法分辨食物營養成分的好壞。 如果我們吃下去的食物，其中的蛋白質可以被人體完全吸收，而沒有殘存其它的廢物甚至是毒素時，那麼糞便的顏色就是黃色或金黃色，並且呈水滴狀讓人可以一通到底。否則就會出現深褐色甚至趨向於黑色，代表食物的蛋白質不容易消化，而且含有許多的廢物及會對身體產生危害的毒素。這些毒素必須由肝臟分泌膽汁進行酸鹼中和以排出體外，結果就會產生顏色很深及黏性很高的糞便。 衝突後的省思 這場爭論其實只是彼此閒聊的一次擦槍走火，同人相信沒有人想要刻意的製造糾紛。然而讓人疑惑的是，和上次「金蘋果與金瓶梅」的爭執一樣，似乎我看事情的觀點很容易與他人有格格不入的現象。那麼這是我的問題嗎？同人在噗浪以私噗敍述了這事件及我的心情，噗友 NANA 曾經是我過去同事提出了她的看法。 因為我只認識你，所以只能檢討你。或許，某些狀況下，你會不自覺的高調。所以建築了一些想挑戰你的人。 老同事說得沒錯，爭論的確有可能是因為挑戰的氣氛所引起的。同人還記得在這兩次的爭論過程，我似乎感受到對方對我說的事物好像並不怎麼了解，只是在價值觀上不能接受而加以反駁。但有趣的是他們又不願意明說，批判他們所反駁的對象卻又不願意承認他們的反抗是出自於主觀的道德偏見。 我想這包括不管是抽象的文化意涵、或是具體的食物營養價值都一樣。好像是接受了自我意識不願意承認的事物，就會讓人感到一種難以控制的威脅，是以他們必須盡全力地反抗這種可能性，好讓生活可以回歸常規的穩定與確定性。不過說實在的，這種生活態度實在是太過偏頗而狹隘，沒辦法體會到完整的生命。同人相信生命的目的不是為了批判對錯，而是體驗自我的獨特性。因此生命中存在過多的道德批判，其實對生命成長沒有太大的好處，卻多了許多負擔。 或許同人對他們的反應太認真了，畢竟抱持任何生命態度都是當事者自己的選擇，我們也沒必要對某種道德批判加入其它的道德批判。但一旦潛意識激起了內在情緒的本能反應，意識就不該對此等閒視之，因為那代表無意識對意識傳達關於自我表達與實現的重大真相。 顯然我的抗爭是對那些智識平庸，卻想表現出自己無所不知的傢伙。他們以為掌握了真理的真諦，但只在我冷眼旁觀的觀察中，表現出他們的愚昧與心虛。目空一切的他們表面上不去信奉任何信仰，但實際上是把自我投射成扭曲的真理，在不然就是迷信科學來創造他們自己的宗教信仰。同人想起來有一次同事乙說：「凡是科學不能證實的事物都不能相信」為了這句話讓我幾乎和他發生爭吵，所以這次與他辯論而發生衝突，我想可說是其來有致吧。 或許很多事我們不應該輕易地向人們提起，以免為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如同《榮格自傳－回憶，夢，省思》提到的經驗： 同學威脅要像從前那樣孤立我。我絞盡腦汁想弄清楚自己到底做了什麼事，經過仔細的打聽，我才發現，他們之所以討厭我，是因為我經常對自己可能也不懂的事情加以評論或暗示，比如康德或叔本華，甚至是學校未開設的古生物學；這些令人震驚的發現讓我知道，實際上，所有受到熱烈爭論的問題都與日常生活毫無關係，它們如同我最隱晦的秘密，只屬於「上帝的世界」，因此你最好隻字不提。（《榮格自傳－回憶，夢，省思》，p.107-108。） 榮格在這本自傳批評尼釆在《查拉圖特拉如是說》這本書表現對二號人格病態的誤解。說他毫不擔心、毫不懷疑一個人在對這種事情一無所知，且不理解的世界讓二號人格出來亂跑。他被一種幼稚的希望所驅動，想找到能夠分享他的狂喜、能把握他「重新評價一切價值觀念」的思想的人們，然而他只找到有教養的市儈們，而他自己竟是其中一份子。榮格說在他冒冒失失一頭撞進不可言喻的神秘裡，並想向愚昧的人們讚美時，卻對自己一無所知，他妄想出賣靈魂以換取人們的注意。 我了解，一個人除非跟人們談些他們知道的事，否則只是對牛彈琴。幼稚的人並不會意識到，與友人談論他們不懂的事物是一種污辱。只有當討論者是個作家、記者或詩人時，他們才會原諒這種不客氣的行為。我逐漸明白，一種新思想或是舊思想中一個異乎常人的觀點，都得依靠事實才能與別人溝通。唯有事實站得住腳，不會被掃到一邊去；遲早會有人遇到它們，明白自己發現了什麼。（《榮格自傳－回憶，夢，省思》，p.148。） 於是同人看到了世界上愚昧平庸的人總是佔了多數，他們多半不承認自己的平庸，卻自認懂得很多事。想要跟這些人打交道，你必須要學會不要表現出知道很多他們不知道的事情，以免讓他們覺得難堪。同時這樣做也太幼稚了；只有深入自己的心靈世界中，才不會因為對自己一無所知，而在自我遭到內外衝撞夾擊時，顯出讓自己無所適從的拙態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前一陣子，同人經歷了一場衝突。在那場衝突中，我與同事進行了言語上的激烈辯論，辯論到後來演變成雙方的意氣之爭。本來對同一件事情，當雙方出現意見分歧這也是很正常的事，加上那次爭論的主題與工作本身無關，所以既然彼此無法針對那件事來溝通，那理應不研究不討論，以免破壞同事間的情誼。</p>
<p>但那場衝突卻讓我體驗到內在心靈面對外在事物的挑釁，使得自我意識按捺不住內心的情緒起伏而起而對抗，或許這是潛意識要意識正視自我內在的衝突，以經驗意識與潛意識的整合。剛好我和同事發生爭論的主題是食物的營養價值，或許這個事件是要我體驗爭論的心理價值。</p>
<h4>肉鬆的營養價值</h4>
<p>說起來，與同事的爭論源起於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發生如此針鋒相對的衝突，卻是令人匪夷所思。在上週四吃午餐的時候，同事甲說他不喜歡三明治夾肉鬆，這時同事乙提到肉鬆是很美味的食物。同人則站在健康的角度說肉鬆並不是營養價值很高的食物，因為豬肉經過高溫及攪碎，它的蛋白質很容易被破壞而不利於健康。</p>
<p>沒想到同事乙對這個一般人都能理解的健康常識有意見，他聲稱蛋白質只要成分在食物裡面，並沒有什麼是不好的蛋白質。他指出肉鬆當中具備所有 20 種「必須胺基酸」，並且強調很多媒體所宣傳的健康觀念都是不正確而受到扭曲。面對這個意見分歧，同人並不想扯出太深奧的理論來爭論，只是舉出實例；同樣是吃蛋白質，吃一包肉鬆和一顆煎蛋其營養價值就是顯然不同的。</p>
<p>同事乙反問同人兩者是同樣重量的嗎？不同重量的食物如何拿來相比？我說那並不成問題，不好的蛋白質是愈吃對身體愈有不好的影響，而好的蛋白質則是有益於身體的健康。一個扣分另一個加分這是很明顯的。然後，奇怪的問題出現了，同事乙要我定義營養價值。這是繼〈<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3506">金瓶梅與金蘋果</a>〉之後，進行簡單的生活閒聊還需要嚴肅地定義名詞才能討論，這是不是生活白癡症候群的病徵呢？</p>
<p>同事乙的反應，讓同人發現他顯然不是要分享經驗，只是想為他所喜歡的事物辯護，甚至為了贏得辯論的勝利，運用<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traw_Man">概念偷換</a>的技巧來扭曲他人觀點也再所不惜。就像把生活化的營養價值，扭曲成蛋白質的胺基酸成分，可惜他在無意之中，不小心在言談中透露他對「<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tw/%E5%BF%85%E9%9C%80%E6%B0%A8%E5%9F%BA%E9%85%B8">必須胺基酸</a>」的無知，因為「必須胺基酸」不是 20 種，而是 8 種。他應該是把<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tw/%E6%A8%99%E6%BA%96%E6%B0%A8%E5%9F%BA%E9%85%B8%E5%88%97%E8%A1%A8">基本胺基酸</a>誤解成必須胺基酸，只有基本胺基酸才是 20 種。</p>
<p>因此，對於同事乙的強辯，我根本不想浪費時間與之辯駁，只告訴他，如果他認為肉鬆的蛋白質不錯的話，那就請他餵食他將要出世的寶寶吃肉鬆而不要喝母奶。但他說母乳不只含有蛋白質，還有水，那麼他可以餵他的小孩吃肉鬆配開水嗎？同人很好奇他是不是敢這樣做來證明肉鬆的蛋白質和母乳一樣，而不是沒事找事來跟我做這種無謂的辯論！</p>
<p>在場有一位女同事丙，對同人與同事乙展開的激辯很不能理解。為什麼我們可以為小小的肉鬆，吵得不可開交呢？在爭吵後的短暫靜默後，我看同事乙沒辦法面對自己的無知，我也不想教導他正確的觀念。但本著知識分享的熱誠，我告訴同事丙要如何分辨吃肉鬆對人身體健康的影響。其實只要觀察自己的糞便顏色及形狀，就可知道你吃下食物是營養還是垃圾，而非如同同事乙說法的無知，以為看不到就無法分辨食物營養成分的好壞。</p>
<p>如果我們吃下去的食物，其中的蛋白質可以被人體完全吸收，而沒有殘存其它的廢物甚至是毒素時，那麼糞便的顏色就是黃色或金黃色，並且呈水滴狀讓人可以一通到底。否則就會出現深褐色甚至趨向於黑色，代表食物的蛋白質不容易消化，而且含有許多的廢物及會對身體產生危害的毒素。這些毒素必須由肝臟分泌膽汁進行酸鹼中和以排出體外，結果就會產生顏色很深及黏性很高的糞便。</p>
<h4>衝突後的省思</h4>
<p>這場爭論其實只是彼此閒聊的一次擦槍走火，同人相信沒有人想要刻意的製造糾紛。然而讓人疑惑的是，和上次「金蘋果與金瓶梅」的爭執一樣，似乎我看事情的觀點很容易與他人有格格不入的現象。那麼這是我的問題嗎？同人在噗浪以私噗敍述了這事件及我的心情，噗友 <a href="http://www.plurk.com/19tw">NANA</a> 曾經是我過去同事提出了她的看法。</p>
<blockquote><p>因為我只認識你，所以只能檢討你。或許，某些狀況下，你會不自覺的高調。所以建築了一些想挑戰你的人。</p></blockquote>
<p>老同事說得沒錯，爭論的確有可能是因為挑戰的氣氛所引起的。同人還記得在這兩次的爭論過程，我似乎感受到對方對我說的事物好像並不怎麼了解，只是在價值觀上不能接受而加以反駁。但有趣的是他們又不願意明說，批判他們所反駁的對象卻又不願意承認他們的反抗是出自於主觀的道德偏見。</p>
<p>我想這包括不管是抽象的文化意涵、或是具體的食物營養價值都一樣。好像是接受了自我意識不願意承認的事物，就會讓人感到一種難以控制的威脅，是以他們必須盡全力地反抗這種可能性，好讓生活可以回歸常規的穩定與確定性。不過說實在的，這種生活態度實在是太過偏頗而狹隘，沒辦法體會到完整的生命。同人相信生命的目的不是為了批判對錯，而是體驗自我的獨特性。因此生命中存在過多的道德批判，其實對生命成長沒有太大的好處，卻多了許多負擔。</p>
<p>或許同人對他們的反應太認真了，畢竟抱持任何生命態度都是當事者自己的選擇，我們也沒必要對某種道德批判加入其它的道德批判。但一旦潛意識激起了內在情緒的本能反應，意識就不該對此等閒視之，因為那代表無意識對意識傳達關於自我表達與實現的重大真相。</p>
<p>顯然我的抗爭是對那些智識平庸，卻想表現出自己無所不知的傢伙。他們以為掌握了真理的真諦，但只在我冷眼旁觀的觀察中，表現出他們的愚昧與心虛。目空一切的他們表面上不去信奉任何信仰，但實際上是把自我投射成扭曲的真理，在不然就是迷信科學來創造他們自己的宗教信仰。同人想起來有一次同事乙說：「凡是科學不能證實的事物都不能相信」為了這句話讓我幾乎和他發生爭吵，所以這次與他辯論而發生衝突，我想可說是其來有致吧。</p>
<p>或許很多事我們不應該輕易地向人們提起，以免為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如同《<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89083">榮格自傳－回憶，夢，省思</a>》提到的經驗：</p>
<blockquote><p>同學威脅要像從前那樣孤立我。我絞盡腦汁想弄清楚自己到底做了什麼事，經過仔細的打聽，我才發現，他們之所以討厭我，是因為我經常對自己可能也不懂的事情加以評論或暗示，比如康德或叔本華，甚至是學校未開設的古生物學；這些令人震驚的發現讓我知道，實際上，所有受到熱烈爭論的問題都與日常生活毫無關係，它們如同我最隱晦的秘密，只屬於「上帝的世界」，因此你最好隻字不提。（《榮格自傳－回憶，夢，省思》，p.107-108。）</p></blockquote>
<p>榮格在這本自傳批評尼釆在《查拉圖特拉如是說》這本書表現對二號人格病態的誤解。說他毫不擔心、毫不懷疑一個人在對這種事情一無所知，且不理解的世界讓二號人格出來亂跑。他被一種幼稚的希望所驅動，想找到能夠分享他的狂喜、能把握他「重新評價一切價值觀念」的思想的人們，然而他只找到有教養的市儈們，而他自己竟是其中一份子。榮格說在他冒冒失失一頭撞進不可言喻的神秘裡，並想向愚昧的人們讚美時，卻對自己一無所知，他妄想出賣靈魂以換取人們的注意。</p>
<blockquote><p>我了解，一個人除非跟人們談些他們知道的事，否則只是對牛彈琴。幼稚的人並不會意識到，與友人談論他們不懂的事物是一種污辱。只有當討論者是個作家、記者或詩人時，他們才會原諒這種不客氣的行為。我逐漸明白，一種新思想或是舊思想中一個異乎常人的觀點，都得依靠事實才能與別人溝通。唯有事實站得住腳，不會被掃到一邊去；遲早會有人遇到它們，明白自己發現了什麼。（《榮格自傳－回憶，夢，省思》，p.148。）</p></blockquote>
<p>於是同人看到了世界上愚昧平庸的人總是佔了多數，他們多半不承認自己的平庸，卻自認懂得很多事。想要跟這些人打交道，你必須要學會不要表現出知道很多他們不知道的事情，以免讓他們覺得難堪。同時這樣做也太幼稚了；只有深入自己的心靈世界中，才不會因為對自己一無所知，而在自我遭到內外衝撞夾擊時，顯出讓自己無所適從的拙態呀！</p>
<div class="zemanta-pixie"><img class="zemanta-pixie-img" src="http://img.zemanta.com/pixy.gif?x-id=2acd5fde-e1b5-899d-9752-289bc2f182d9" alt=""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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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管理者如何面對專業受責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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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7 Mar 2010 05:57:22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category><![CDATA[CNet/ZDNet]]></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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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短期來說，高層管理者所不願承擔的壓力加諸在專業人員身上，他們總是無力反抗而必須默默承受。但長期讓專業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一直承受壓力，而不懂得適時激勵來增加專業人才的士氣，總有一天將會令專案付出慘痛的代價：損失重要的專業人才。因此，對於專案管理者而言，這是值得關切的問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這篇文章是投稿 <a href="http://www.zdnet.com.tw">ZDNet Taiwan</a> 的文章原稿，經 ZDNet Taiwan 分<a href="http://www.zdnet.com.tw/enterprise/column/softwaredev/0,2000087962,20144545,00.htm">上</a>、<a href="http://www.zdnet.com.tw/enterprise/column/softwaredev/0,2000087962,20144591,00.htm">下</a>兩篇文章刊登。文章原稿未經 ZDNet Taiwan 編輯，內容可能與刊登內容約略有所不同。</p>
<p>去年的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對此政府高層質疑中央氣象局的播報「就是不準」。籠罩在批評聲浪的低氣壓之中，使得中央氣象局的士氣大受影響。接著在去年底，傳出中央氣象局預報主任吳德榮申請提前退休的消息，準備要離開他一生奉獻的氣象工作。很多人很婉惜中央氣象局留不住這位素有「氣象王子」之稱的專業人才，但在另一方面，吳德榮決定退休也為他引來不小的批評。</p>
<p>其實從新聞報導看吳德榮決定退休所引來的風波，可以看到專業人士在工作上很容易招致不平等的看待。這在專案開發也是常見的情境；辛苦工作的代價，專案工作者經常要承受無端的指責，而影響工作士氣。</p>
<p>當然短期來說，高層管理者所不願承擔的壓力加諸在專業人員身上，他們總是無力反抗而必須默默承受。但長期讓專業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一直承受壓力，而不懂得適時激勵來增加專業人才的士氣，總有一天將會令專案付出慘痛的代價：損失重要的專業人才。因此，對於專案管理者而言，這是值得關切的問題。</p>
<h4>專業的傲慢？</h4>
<p>媒體採訪時詢問吳德榮中央氣象局為何不加強氣象宣導，以避免民眾用錯誤認知來責怪氣象局。吳德榮感慨地的回答：「人們普遍理盲又濫情，再如何宣導也沒有用！」，有一位名嘴認為吳德榮這麼說也是「理盲又濫情」。</p>
<p>她說前年的卡玫基颱風，氣象預報不準到離譜本來就應該批評，但去年莫拉克風災氣象局預測兩量的數字比 CNN 的報導要準確，只是不會使用「Huge! Huge!」的形容詞來表示超大豪雨。她說，把氣象預測的結果說得讓一般人都能了解，也是非常重要的專業。她表示想幫氣象局的人員上課，雖然把專業讓一般人能夠了解是很困難的，她不願意苛責氣象局，但如果能做到那不是更好嗎？因此<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001">認為吳德榮沒辦法宣導卻決定退休是「理盲又濫情」的行為</a>。</p>
<p>監察院認為中央氣象局雨量預報沒有發揮預警功能，遭到監察委員提案糾正通過。監委指出，有專業卻無作為一樣是嚴重疏失，氣象局應檢討如何把「專業知識」轉為「庶民知識」，並有效傳達。監院反諷氣象局，如果預報準確的話，劉兆玄敢去理髮？薛香川敢去吃稀飯嗎？ 監委余騰芳更說重話，對氣象局預報中心主任吳德榮因為遭約談而退休，毫不客氣的兩度重批說這是「專業的傲慢」。</p>
<p>筆者認為對為台灣氣象專業有重大貢獻的人來說，「理盲又濫情」再加上「專業的傲慢」的批評，實在是相當沉重的指控。或許站在非專業人士的立場，專業知識的通俗化與有效宣導真的很重要，但因此把問題歸因到專業沒有善盡把專業講清楚的責任，甚至當專業人士的人生規劃與人們的期待相衝突時，用一些負面的詞語來加以貶抑，這表現了對專業不尊重的態度。我認為這顯示批評者的「不專業的偏見」。</p>
<p>以專案管理的觀點來看，筆者很擔心這種「不專業的偏見」會導致專業人士不願貢獻他們的能力與熱情，慢慢地將造成使團隊專業能力下降的捨本逐末模式。如果人們傾向於把問題一切過錯都推給做事的人，所謂嘴上的「專業」，逐漸演變成為機構的文化與風氣，自然會使得願意在專業領域專精與學習的人愈來愈少。</p>
<p>因為當機構中彌漫著一種碰到問題責怪做事的人的風氣的時候，只會讓人們以後不再願意做事了。反正不做不錯，事情做好又沒有人會獎勵你，如果管理者對工作者的態度是「有功無賞，打破要賠」，那麼只要能夠不攬事在身上就不要多事，否則就要當心付出心血卻被批評有專業沒作為。<br />
<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3336" title="不專業的偏見" src="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wp-content/uploads/2010/03/不專業的偏見.png" alt="" width="489" height="375" /><br />
如同筆者常見當專案出現問題時，那些只出一張嘴的人責怪辛苦工作的人，往往是團隊專業能力開始敗壞的前兆。此時專案中最有價值的教訓與經驗，就通常不會有人去關心。慢慢地想藉此磨鍊能力的人愈來愈少，因為工作態度積極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領導者的手下只剩下可以聽命行事的奴才，而沒有在專業領域中精益求精的人才。</p>
<p>那麼身為管理者，該如何在身處壓力下解決這樣的困境呢？解決之道是想辦法增加工作者對工作的熱情，要能夠做到這一點，筆者認為管理者應該激勵工作者來增加他們對工作的熱情。</p>
<h4>現實世界並不理想</h4>
<p>當然，激勵工作者並非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專業工作者是知識工作者，要適時地激勵他們，以發揮專業工作者的工作熱情，更是身為管理者的一大挑戰。專業人士「不求名、不求利，只求爽」，因此對他們而言，提昇權位、或是增加待遇不見得可以激勵士氣，而是必須讓他們在工作上感到無比的成就感，才會對他們產生激勵作用。但為什麼這對管理者難以做到呢？依筆者的觀察，我認為管理者的難題是，沒辦法在激勵行動前必須弄清楚兩個重要觀念。</p>
<p>第一個觀念是現實世界並不理想，我們並未處在理想世界中。因此不該用理想世界的觀點來簡化專業，而要因應現實世界來調整我們的假設；專業不見得能夠預測以防範未然，因為我們的世界會受到少數難以預料極端事件所影響，而不是運用歷史與統計就可以推測變化的。</p>
<p>就如同一般人都了解天氣不可能完全準確預測的道理一樣，雖然氣侯的變化是隨著前一刻的氣候狀態而改變，其間存在著變化的必然性，但實際上它屬於「混沌現象」而無法預測。也就是長時間受到微小的擾動而偏離原來的發展，就像「蝴蝶效應」的說法：南美洲一隻蝴蝶扇一扇翅膀，就會在佛羅里達引起一場颶風。</p>
<p>預測的原理是掌握機率與統計數字，用來幫助人們做決策。然而，真實世界與由機率與統計數字所化約世界之間的落差，不應該由專業工作者預測不準來承擔責任。事實上，這個責任沒有人承擔得起，而是我們對真實世界的了解仍然有限。我們可能知道颱風大約會帶來多大的兩量，但卻難以知道這些雨量會集中在什麼地方而釀成重大災害。而依據海德堡的「測不準原理」，當我們愈能測得準颱風的風速或兩量，那颱風的位置或是影響時間就愈不可能準確。</p>
<p>或許人們可以憑感覺把某種數字賦予災害的形容詞，但這豈是講求實據的專業工作者所應該表現的專業作為？至於要把「專業知識」轉為「庶民知識」的論點，則更是後見之明。問題是沒有人會知道災害會發生在那裡，人們該如何往那裡逃？例如小林滅村的原因之一就是規劃的避難所恰好是被活埋的區域。</p>
<blockquote><p>村民要如何撤離，政府是有一套計劃，小林村也演練過。當天也有村民事先警覺，配合村長的勸導進行撤離。問題是，撤離的計劃估算錯誤，而雨量也遠遠超出原先預期的 500 mm，所以土石走山的區域，根本就把原先認為安全的村民安置點小林國小和和小林行政中心也掩埋了。</p>
<p style="text-align: right;">－from BillPan&#8217;s blog，<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6039190">小林滅村的原因：我的觀點</a></p>
</blockquote>
<h4>狐狸與刺蝟</h4>
<p>管理者要激勵專業工作者，第二個必須弄清楚的觀念是狐狸與刺蝟的差別。「狐狸」與「刺猬」的比喻，是源自柏林（Isaiah Berlin，1909-1997）一篇著名文章〈狐狸與刺猬〉。柏林依據古希臘詩人亞基羅古斯（Archilochus）的話：「狐狸知道很多事，但是刺蝟只知道一件事。」把人分為狐狸與刺蝟兩種。狐狸型的人，總是同時追求很多目標，把世界看得很複雜；而刺蝟型的人總是把複雜的世界簡化成簡單的系統化概念。</p>
<p>《<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02911">從 A 到 A+</a>》的作者柯林斯（Jim Collins）認為，能推動優秀公司邁向卓越的領導人或多或少都屬於刺蝟型。他們運用刺蝟的天性為公司發展出刺蝟原則。對照公司的領導人則比較像狐狸，從來沒有辦法掌握刺蝟原則的優勢，反而總是一心多用，前後矛盾。</p>
<p>另一方面，塔雷伯在《<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9930">黑天鵝效應</a>》提倡相對的觀點，他指出許多失敗的預測來自刺蝟，他們對不太可能發生的事下大注；專注於單一重要而不太可能發生的事件，讓人們被單一的出象結果所蒙敝，無法想像其他的可能性。塔雷伯建議任何人都不要成為一隻刺蝟，而是當一個心胸開放的狐狸；歷史會被單一稀有事件所影響，但沒有人會知道那是什麼事件。</p>
<p>刺蝟與狐狸各有所長，刺蝟強調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質，狐狸則探討神奇世界的複雜細節。這兩者並沒有優劣高下的問題，而是看待問題須以適合的角色來處理它。因此身為管理者，如果你想勸誡專業工作者去做他們不擅長的工作，強調那是他們也必須學會的專業時，那麼筆者會建議你應該好好想一想；刺蝟之所以是剌蝟，就是他並不是狐狸。</p>
<p>讓專精專業的刺蝟嘗試多做點狐狸的工作，或許你會成功，但小心這樣做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可能刺蝟最後才會發現他做不好狐狸的工作，這個過程會因為刺蝟沒辦法做自己而顯得不快樂，甚至最後連怎麼成為刺蝟都忘記了。事情變成這樣的局面，不是因為工作者的能力有問題，而是管理者缺乏識人之明，把人才放到錯誤的位置所造成的問題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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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本質與存在的矛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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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4 Feb 2010 17:19:05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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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從古至今，人類花費許多心力來探尋事物的本質。不論是哲學、宗教乃至於近代的科學在這方面的努力，不外乎是為了讓人們更認識自己、世界乃至於整個宇宙。到目前為止，人類對宇宙的認識已經有長足的進步。我們可以運用牛頓力學預測天體的運行，絲毫不差；而達爾文進化論也告訴我們物競天擇，優勝劣敗，生物演化最後留存下來的物種，也早就是由基因所決定，絶非偶然。 如果宇宙是按照必然的本質在運行，那麼非本質的偶然是否就應該被忽略的呢？近代科學的演進，告訴我們在宇宙必然性的背後，其實存在相對的隨機性。雖然宇宙在表相的物質巨觀層面上，似乎可以預測必然性，但在微觀的粒子層面上，卻是以我們很難理解的隨機方式在運作。 也就是說，事物的本質不見得是單一地存在，而是可能以多種完全不同的樣貌來呈現，甚至會看到客觀的本質與主觀的存在會產生相互的矛盾。特別是在最近在網路上的討論中，同人就很清楚地看到這樣的矛盾如此深刻地影響人們的想法與行為。 真實只有一個？ Dororo 說沒有「善」與「美」，「真」就不能稱之為真。同人認為不應該只用單一價值觀來否定另一種的價值觀，否則很容易造成偏頗，我相信我和 Dororo 只是彼此對「真」的定義不同。然而，她卻堅持即使定義不同，真實只有一個，它一直在那裡，不會有不同的標準，甚至批評提出不同觀點的同人只是活在自己創造的否定裡。 同人實在不懂我在什麼地方創造了自己的否定，難道只是因為主張「真」、「善」、「美」三種不同出發點要彼此尊重嗎？我實在很難相信這樣的批判是出自認同新時代理念的人。她這樣批評與她不同觀點的人，顯然已經陷入不是這個就是那個的暴政中，忽略了真理通常是既是這個，又是那個。就如同科學上的量子力學所揭露我們其實無法精確預知事物本然的真實狀態。 當你愈確定粒子的速度，粒子的位置就愈不可測，反之亦然。此為測不準原理。當你用粒子來觀察光，它就是粒子；當你用波來觀察光，它就是波。但如果光是粒子就不應該是波，是波就不應該為粒子，此為光的波粒二元性。所以對一件事我們如何能下如此絕對的定論？我們認為對的事情在別人眼裡中可能是錯的，根本沒辦法以單一的現象來評斷絕對的是非或對錯！ Dororo 應該是深受新時代觀念薰陶的朋友，但她卻那麼執著地用她的真實來否定他人的想法。同人認為她大概是忽略或是誤解奇蹟課程「凡真實必不受威脅」的意義。縱使在宇宙中存在堅定不移的真理，但同人相信這種最純粹的「至善意願」並不需要將意志力凌駕或強壓在不同層面的意識上。因為真理之所以是真理，是因為它的真實不虛，而非貶抑或排斥不同的觀念，這樣做只是對真理的扭曲而產生不容異己而產生幻象。 同人看到 Dororo 所堅信事物的本質與多元價值認同的存在產生矛盾，她選擇以排拒否定的方式來化解本質與存在的矛盾。代表她並沒有足夠的包容力來看「真」、「善」、「美」的三種不同語言的對話，以帶來思想、意志及情感的發展進程。真實只有一個的說法並不是錯誤，而是要因應不同存在實體創造屬於每個人獨特的本質。本質不拘於特定形式，它不只存在於理性的思想，也同樣存在於善念的意志與情感的感受之中，只在於你決定如何將它表現出來。 理性創造的奇跡 對於本質與存在的矛盾，同人感受比較深刻的是與 Zulu 的一段討論。在噗浪河道上，他引用韋納《控制論》的觀點，提到「任何一門科學的建立，都必須以非孤立現象的存在為前提。如果世界是由一個沒有理性的上帝所統治，他可以一陣心血來潮地作出一連串的奇跡，那麼，在這個世界裡，我們就要狼狽不堪地被迫等待每一個新災難的到來（韋納，控制論，p. 48）。」然後隨後提出評論：反過來說，自然現象符合數學真理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奇跡…對笛卡兒來說，這未必是不言而喻的。 同人懷疑「科學的建立必須以非孤立現象的存在為前提」的真確性，雖然以科學實證的精神來看，這樣的說法應該是無庸置疑的，但對於「孤立現象的存在」，我們能否能夠因為它與通過驗證的數學真理產生矛盾而否定它存在的可能性，並且認為世界存在非理性的奇跡，只會讓人們狼狽不堪地被迫等待災難的到來？其實科學無法證實的事物不見得代表它不存在，只能代表科學無法合理地解釋它的存在。同人認為因為無法證實孤立現象的存在而否定它，其實本身就是一種非理性的偏見。 以一般科學家所信奉實證主義來看，知名的宇宙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在《胡桃裡的宇宙》提到的科學實證的精神： 任何站得著腳的科學理論，不管研究的對象是時間或是其它概念，在我看來，應該都是根植於最實用的科學哲學：巴柏等哲學家所提出的實證主義。根據實證主義的看法，科學理論只是一個數學模型，其目的是描述並量化我們觀測到的現象。一個好的理論，能以少量假設當作基礎，描述大量的自然現象，並能做出明確的、可檢驗的預測。假如預測符合觀測結果，這個理論便通過這項檢驗，但我們永遠無法證明它是正確的。 另一方面，假如觀測結果不符合預測 我們就得放棄或修正這個理論 （至少按理應該這樣做才對，但實際上人們常會質疑觀測的精確度，以及主事者可靠程度與道德操守）。倘若你像我一樣接受實證主義，你就不能說時間真正是什麼，而是頂多只能說何者是時間極佳的數學模型，以及它做出些什麼預測。 －葉李華譯（2001），《胡桃裡的宇宙》，p.31，大塊文化。 實證主義運用數學模型來解釋在世界發生的各種現象的可能性，並且透過預測與實驗來增加理論的說服力。但如果我們發現某個數學模型的推論符合真實世界的某個現象而未發生任何的矛盾，那麼它可不可以用來證明世界上的其它現象而不發生矛盾呢？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必須透過實驗才能確認數學模型推論的適用範圍。但科學的進展會不會進步到那一天，運用人類的理性，可以找到完全窮盡世界可能性的數學真理呢？ 如果正如 Zulu 提到的推論，自然現象符合數學真理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奇跡。那麼對世界而言，這樣的奇跡到底是福還是禍？Zulu 認為主體對世界的影響還沒有結束，它的種種可能性也未必被完全窮盡，是福是禍還難論定。同人進一步問到世界的可能性會有被人類完全窮盡的一天嗎？Zulu 表示他沒法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但其實我們還是可以經由推論得知，人類應該是不可能窮盡世界所有的可能性。 為什麼呢？因為要窮盡世界所有的可能性，要嘛透過經驗來歸納、要嘛運用理性來演繹。歸納法須要仰賴人們對問題領域有足夠的了解，但問題是人類經驗總是有侷限的，而且我們很難知道未來會不會因為新的經驗，而修正我們現在的想法。但如果應用數理邏輯來演繹，只要我們可以找出可以用來證明一切真理的公理系統，然後運用嚴密而一致性的演算及邏輯推演，是不是就可以證得世界所有的真理？ 但很不幸地，「哥德爾不完備定理」告訴我們找不到這樣的萬能公理。哥德爾證明了任何無矛盾的公理體系，只要它的強度足以容納初等算術的陳述，則必定存在一個不可判定命題，用這組公理不能在有限步內判定其真假。也就是說，「無矛盾」和「完備」是不能同時滿足： 第一不完備性定理：任意一個包含算術系統在內的形式系統中，都存在一個命題，它在這個系統中既不能被證明也不能被否定。 第二不完備性定理：任意一個包含算術系統的形式系統自身不能證明它本身的無矛盾性。[1] 這告訴我們，沒有任何使用一階邏輯的公理系統，可以窮舉所有公理的可能性，而不會發生任何矛盾，當然它也沒辦法證明自己的一致性。也就是說，再如何嚴密的數學真理，總會有命題讓它無法證明或否認。因此，縱使我們無法預知人類將來會如何改寫奇跡，但我們可以確知可能性是永遠不會有定論，而且沒有完全絕對的真理可以判定其它真理的真偽。 相對性的世界 假如人類無法找到絕對的公理來窮舉世界所有的可能性，那就代表我們處在相對性的世界，而不應該用絕對的真理來看世界。當然，可能你也可能拿上面這句話來質疑同人，相對性世界的觀點到底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呢？因為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的效果，我們沒有辦法用數理邏輯來證明或否認這句話的真確性。但我們仍然可以選擇體驗存在於自己所相信的世界，而且有趣的是，與我們抱持矛盾真理的人們，也可以選擇在他們的世界中實現他們的真理。 例如羅式幾何使用與歐式幾何的平行公設相互矛盾的公理，推導出與歐式幾何不同的結論，但後人證明出羅式幾何可以在歐幾里得空間的曲面上實現，也就是非歐幾何命題可以「翻譯」成相應的歐幾里得幾何命題。如果歐幾里得幾何沒有矛盾，非歐幾何也就自然沒有矛盾。[2] 如果人們可以認同歐氏幾何和非歐幾何，它們用矛盾的基本公理所導出的命題，同時都可以被視作嚴密而完善的幾何學。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接受存在的差異而接納或包容不同本質的存在呢？因此，彼此相互矛盾的真理，如果其中一個是正確的，不見得另一個就必然是錯誤的。 因為我們找不到絕對完備的真理，我們只能在相對性的世界運用它們，而不是用它們以絕對性的眼光來看待其它真理。任何真理都只是一種可能性，我們可以自由決定在什麼樣的可能性來運作我們的真理。 人類用理性創造的奇跡不見得比「未知的」上帝所創造的奇跡還來得真實、非孤立現象的存在不見得會比孤立現象的存在還更有價值、沒有「善」與「美」的真也不見得就不是「真」。以上的命題理性沒辦法證明它們是錯的，但情感上卻有可能因為人們的偏見而扭曲它們。 因此有時候真相也可能是，無法靠理性得到的經驗說不定會比理性的思考更真實、沒有統計量化支持的孤立現象的存在也不見得應該被棄缺、而會以意志或情感質疑別人的思想不是真理，本身就已經失去善與美的初心，只會離真理愈來愈遠。 科學與人文的交會點 世界從量子力學的「測不準原理」被發現以來，人們愈來愈發現世界充滿了無所不在的隨機性，宇宙無處不擲骰子。當然，我們可以用統計學來處理世界隨機性的問題，掌握世界應該還是有規則與定律可言。然而，當我們以客觀大尺度的數學模型來看宇宙定律的同時，可能會忽略了主觀而小尺度的個體感受；他們可能會無法承受混亂的隨機性加諸在他們身上的後果。 這些科學定律以外的意外並非不存在，而是因為孤立而被排除，所以科學真理的另一面也可能是事不關己的冷漠，從最近的新流感疾苗與美國牛的事件，我們也看到真理的產生，科學是必須與人文充分對話的。 同人認為，本質與存在的矛盾是為了讓人們找到科學與人文的交會點，就如同電影《心靈點滴》中的故事一樣。當在醫學院就讀的男主角看到女主角深受自己的影響，主動去關懷精神異常的病人卻慘遭殺害，他一度想放棄他的理想與努力；希望以關心病人為原則來強調人性尊嚴的醫學理念。 但正當他想放棄一切之際，一隻蝴蝶跟在他身邊飛舞，讓他想起女友曾經說過：「從小，我最羨慕毛毛蟲，因為牠有朝一日，能蛻變成美麗的蝴蝶，牠可以忘卻從前任何的傷痕，不復記憶。」他看到自己能帶給別人歡笑的奇妙天賦。於是他回到學校繼續堅持他的理想，想要扭轉醫學院以病名、病號稱呼病人冷漠的文化傳統。 不過，保守的醫學院長視他的存在為眼中盯，並且威脅要他退學。還好最後在他幫助過的病人幫助之下，終於成功挽救他差點被退學的危機，並且順利成功地拿到醫科學位。在畢業後成立一個「健康中心」，徹底實踐他的理念，為病人建立一個充滿關懷和歡笑的醫療環境。 本質與存在的矛盾是個體的生命課題，它沒辦法用邏輯、理論、或是任何群體的道德觀點來評斷是非，而只有在面對疑懼中，面對自己展現個體決定的生命本質。我們必須先成為我們自己，才能在思言行當中展現出屬於自己的生命本質。但存在如果沒有意識到矛盾，就沒辦法創造更有意義的價值。因此在科學本質必然性的另外一面，不可忽略的是面對偶然存在的人文思考呀。 附註 &#160;百度百科編者(2006)，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百度百科，最近更新日期: 2009/12/30.維基百科編者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從古至今，人類花費許多心力來探尋事物的本質。不論是哲學、宗教乃至於近代的科學在這方面的努力，不外乎是為了讓人們更認識自己、世界乃至於整個宇宙。到目前為止，人類對宇宙的認識已經有長足的進步。我們可以運用牛頓力學預測天體的運行，絲毫不差；而達爾文進化論也告訴我們物競天擇，優勝劣敗，生物演化最後留存下來的物種，也早就是由基因所決定，絶非偶然。</p>
<p>如果宇宙是按照必然的本質在運行，那麼非本質的偶然是否就應該被忽略的呢？近代科學的演進，告訴我們在宇宙必然性的背後，其實存在相對的隨機性。雖然宇宙在表相的物質巨觀層面上，似乎可以預測必然性，但在微觀的粒子層面上，卻是以我們很難理解的隨機方式在運作。</p>
<p>也就是說，事物的本質不見得是單一地存在，而是可能以多種完全不同的樣貌來呈現，甚至會看到客觀的本質與主觀的存在會產生相互的矛盾。特別是在最近在網路上的討論中，同人就很清楚地看到這樣的矛盾如此深刻地影響人們的想法與行為。</p>
<h4>真實只有一個？</h4>
<p><a href="http://www.plurk.com/dorothylian">Dororo</a> 說沒有「善」與「美」，「真」就不能稱之為真。同人認為不應該只用單一價值觀來否定另一種的價值觀，否則很容易造成偏頗，我相信我和 Dororo 只是彼此對「真」的定義不同。然而，她卻堅持即使定義不同，真實只有一個，它一直在那裡，不會有不同的標準，甚至批評提出不同觀點的同人只是活在自己創造的否定裡。</p>
<p>同人實在不懂我在什麼地方創造了自己的否定，難道只是因為主張「真」、「善」、「美」三種不同出發點要彼此尊重嗎？我實在很難相信這樣的批判是出自認同新時代理念的人。她這樣批評與她不同觀點的人，顯然已經陷入不是這個就是那個的暴政中，忽略了真理通常是既是這個，又是那個。就如同科學上的量子力學所揭露我們其實無法精確預知事物本然的真實狀態。</p>
<p>當你愈確定粒子的速度，粒子的位置就愈不可測，反之亦然。此為測不準原理。當你用粒子來觀察光，它就是粒子；當你用波來觀察光，它就是波。但如果光是粒子就不應該是波，是波就不應該為粒子，此為光的波粒二元性。所以對一件事我們如何能下如此絕對的定論？我們認為對的事情在別人眼裡中可能是錯的，根本沒辦法以單一的現象來評斷絕對的是非或對錯！</p>
<p>Dororo 應該是深受新時代觀念薰陶的朋友，但她卻那麼執著地用她的真實來否定他人的想法。同人認為她大概是忽略或是誤解奇蹟課程「凡真實必不受威脅」的意義。縱使在宇宙中存在堅定不移的真理，但同人相信這種最純粹的「至善意願」並不需要將意志力凌駕或強壓在不同層面的意識上。因為真理之所以是真理，是因為它的真實不虛，而非貶抑或排斥不同的觀念，這樣做只是對真理的扭曲而產生不容異己而產生幻象。</p>
<p>同人看到 Dororo 所堅信事物的本質與多元價值認同的存在產生矛盾，她選擇以排拒否定的方式來化解本質與存在的矛盾。代表她並沒有足夠的包容力來看「真」、「善」、「美」的三種不同語言的對話，以帶來思想、意志及情感的發展進程。真實只有一個的說法並不是錯誤，而是要因應不同存在實體創造屬於每個人獨特的本質。本質不拘於特定形式，它不只存在於理性的思想，也同樣存在於善念的意志與情感的感受之中，只在於你決定如何將它表現出來。</p>
<h4>理性創造的奇跡</h4>
<p>對於本質與存在的矛盾，同人感受比較深刻的是<a href="http://www.plurk.com/p/3fdn41">與 Zulu 的一段討論</a>。在噗浪河道上，他引用<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Norbert_Wiener">韋納</a>《<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Cybernetics">控制論</a>》的觀點，提到「任何一門科學的建立，都必須以非孤立現象的存在為前提。如果世界是由一個沒有理性的上帝所統治，他可以一陣心血來潮地作出一連串的奇跡，那麼，在這個世界裡，我們就要狼狽不堪地被迫等待每一個新災難的到來（韋納，控制論，p. 48）。」然後隨後提出評論：反過來說，自然現象符合數學真理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奇跡…對笛卡兒來說，這未必是不言而喻的。</p>
<p>同人懷疑「科學的建立必須以非孤立現象的存在為前提」的真確性，雖然以科學實證的精神來看，這樣的說法應該是無庸置疑的，但對於「孤立現象的存在」，我們能否能夠因為它與通過驗證的數學真理產生矛盾而否定它存在的可能性，並且認為世界存在非理性的奇跡，只會讓人們狼狽不堪地被迫等待災難的到來？其實科學無法證實的事物不見得代表它不存在，只能代表科學無法合理地解釋它的存在。同人認為因為無法證實孤立現象的存在而否定它，其實本身就是一種非理性的偏見。</p>
<p>以一般科學家所信奉實證主義來看，知名的宇宙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在《胡桃裡的宇宙》提到的科學實證的精神：</p>
<blockquote><p>任何站得著腳的科學理論，不管研究的對象是時間或是其它概念，在我看來，應該都是根植於最實用的科學哲學：巴柏等哲學家所提出的實證主義。根據實證主義的看法，科學理論只是一個數學模型，其目的是描述並量化我們觀測到的現象。一個好的理論，能以少量假設當作基礎，描述大量的自然現象，並能做出明確的、可檢驗的預測。假如預測符合觀測結果，這個理論便通過這項檢驗，但我們永遠無法證明它是正確的。</p>
<p>另一方面，假如觀測結果不符合預測 我們就得放棄或修正這個理論 （至少按理應該這樣做才對，但實際上人們常會質疑觀測的精確度，以及主事者可靠程度與道德操守）。倘若你像我一樣接受實證主義，你就不能說時間真正是什麼，而是頂多只能說何者是時間極佳的數學模型，以及它做出些什麼預測。</p>
<p style="text-align: right;">－葉李華譯（2001），《<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178429">胡桃裡的宇宙</a>》，p.31，大塊文化。</p>
</blockquote>
<p>實證主義運用數學模型來解釋在世界發生的各種現象的可能性，並且透過預測與實驗來增加理論的說服力。但如果我們發現某個數學模型的推論符合真實世界的某個現象而未發生任何的矛盾，那麼它可不可以用來證明世界上的其它現象而不發生矛盾呢？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必須透過實驗才能確認數學模型推論的適用範圍。但科學的進展會不會進步到那一天，運用人類的理性，可以找到完全窮盡世界可能性的數學真理呢？</p>
<p>如果正如 Zulu 提到的推論，自然現象符合數學真理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奇跡。那麼對世界而言，這樣的奇跡到底是福還是禍？Zulu 認為主體對世界的影響還沒有結束，它的種種可能性也未必被完全窮盡，是福是禍還難論定。同人進一步問到世界的可能性會有被人類完全窮盡的一天嗎？Zulu 表示他沒法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但其實我們還是可以經由推論得知，人類應該是不可能窮盡世界所有的可能性。</p>
<p>為什麼呢？因為要窮盡世界所有的可能性，要嘛透過經驗來<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Inductive_reasoning">歸納</a>、要嘛運用理性來<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Deductive_reasoning">演繹</a>。歸納法須要仰賴人們對問題領域有足夠的了解，但問題是人類經驗總是有侷限的，而且我們很難知道未來會不會因為新的經驗，而修正我們現在的想法。但如果應用<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Mathematical_logic">數理邏輯</a>來演繹，只要我們可以找出可以用來證明一切真理的公理系統，然後運用嚴密而一致性的演算及邏輯推演，是不是就可以證得世界所有的真理？</p>
<p>但很不幸地，「<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227841.htm">哥德爾不完備定理</a>」告訴我們找不到這樣的萬能公理。哥德爾證明了任何無矛盾的公理體系，只要它的強度足以容納初等算術的陳述，則必定存在一個不可判定命題，用這組公理不能在有限步內判定其真假。也就是說，「無矛盾」和「完備」是不能同時滿足：</p>
<blockquote><p>第一不完備性定理：任意一個包含算術系統在內的形式系統中，都存在一個命題，它在這個系統中既不能被證明也不能被否定。</p>
<p>第二不完備性定理：任意一個包含算術系統的形式系統自身不能證明它本身的無矛盾性。<sup>[<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908#footnote_0_2908" id="identifier_0_2908" class="footnote-link footnote-identifier-link" title="百度百科編者(2006)，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百度百科，最近更新日期: 2009/12/30.">1</a>]</sup></p></blockquote>
<p>這告訴我們，沒有任何使用<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First-order_logic">一階邏輯</a>的公理系統，可以窮舉所有公理的可能性，而不會發生任何矛盾，當然它也沒辦法證明自己的一致性。也就是說，再如何嚴密的數學真理，總會有命題讓它無法證明或否認。因此，縱使我們無法預知人類將來會如何改寫奇跡，但我們可以確知可能性是永遠不會有定論，而且沒有完全絕對的真理可以判定其它真理的真偽。</p>
<h4>相對性的世界</h4>
<p>假如人類無法找到絕對的公理來窮舉世界所有的可能性，那就代表我們處在相對性的世界，而不應該用絕對的真理來看世界。當然，可能你也可能拿上面這句話來質疑同人，相對性世界的觀點到底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呢？因為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的效果，我們沒有辦法用數理邏輯來證明或否認這句話的真確性。但我們仍然可以選擇體驗存在於自己所相信的世界，而且有趣的是，與我們抱持矛盾真理的人們，也可以選擇在他們的世界中實現他們的真理。</p>
<p>例如<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tw/%E7%BD%97%E6%B0%8F%E5%87%A0%E4%BD%95">羅式幾何</a>使用與<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tw/%E6%AC%A7%E5%87%A0%E9%87%8C%E5%BE%97%E5%87%A0%E4%BD%95">歐式幾何</a>的<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tw/%E5%B9%B3%E8%A1%8C%E5%85%AC%E8%A8%AD">平行公設</a>相互矛盾的公理，推導出與歐式幾何不同的結論，但後人證明出羅式幾何可以在歐幾里得空間的曲面上實現，也就是非歐幾何命題可以「翻譯」成相應的歐幾里得幾何命題。如果歐幾里得幾何沒有矛盾，非歐幾何也就自然沒有矛盾。<sup>[<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908#footnote_1_2908" id="identifier_1_2908" class="footnote-link footnote-identifier-link" title="維基百科編者 (2009). 雙曲幾何. Wikipedia, . Retrieved 05:54, 2月 3, 2010. ">2</a>]</sup></p>
<p>如果人們可以認同歐氏幾何和非歐幾何，它們用矛盾的基本公理所導出的命題，同時都可以被視作嚴密而完善的幾何學。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接受存在的差異而接納或包容不同本質的存在呢？因此，彼此相互矛盾的真理，如果其中一個是正確的，不見得另一個就必然是錯誤的。</p>
<p>因為我們找不到絕對完備的真理，我們只能在相對性的世界運用它們，而不是用它們以絕對性的眼光來看待其它真理。任何真理都只是一種可能性，我們可以自由決定在什麼樣的可能性來運作我們的真理。</p>
<p>人類用理性創造的奇跡不見得比「未知的」上帝所創造的奇跡還來得真實、非孤立現象的存在不見得會比孤立現象的存在還更有價值、沒有「善」與「美」的真也不見得就不是「真」。以上的命題理性沒辦法證明它們是錯的，但情感上卻有可能因為人們的偏見而扭曲它們。</p>
<p>因此有時候真相也可能是，無法靠理性得到的經驗說不定會比理性的思考更真實、沒有統計量化支持的孤立現象的存在也不見得應該被棄缺、而會以意志或情感質疑別人的思想不是真理，本身就已經失去善與美的初心，只會離真理愈來愈遠。</p>
<h4>科學與人文的交會點</h4>
<p>世界從<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tw/%E9%87%8F%E5%AD%90%E5%8A%9B%E5%AD%A6">量子力學</a>的「<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tw/%E6%B8%AC%E4%B8%8D%E6%BA%96%E5%8E%9F%E7%90%86">測不準原理</a>」被發現以來，人們愈來愈發現世界充滿了無所不在的隨機性，宇宙無處不擲骰子。當然，我們可以用統計學來處理世界隨機性的問題，掌握世界應該還是有規則與定律可言。然而，當我們以客觀大尺度的數學模型來看宇宙定律的同時，可能會忽略了主觀而小尺度的個體感受；他們可能會無法承受混亂的隨機性加諸在他們身上的後果。</p>
<p>這些科學定律以外的意外並非不存在，而是因為孤立而被排除，所以科學真理的另一面也可能是事不關己的冷漠，從最近的新流感疾苗與美國牛的事件，我們也看到真理的產生，科學是必須與人文充分對話的。</p>
<p><img title="心靈點滴" src="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en/thumb/d/df/Patch_Adams.jpg/89px-Patch_Adams.jpg" alt="" align="left" />同人認為，本質與存在的矛盾是為了讓人們找到科學與人文的交會點，就如同電影《<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Patch_Adams_%28film%29">心靈點滴</a>》中的故事一樣。當在醫學院就讀的男主角看到女主角深受自己的影響，主動去關懷精神異常的病人卻慘遭殺害，他一度想放棄他的理想與努力；希望以關心病人為原則來強調人性尊嚴的醫學理念。</p>
<p>但正當他想放棄一切之際，一隻蝴蝶跟在他身邊飛舞，讓他想起女友曾經說過：「從小，我最羨慕毛毛蟲，因為牠有朝一日，能蛻變成美麗的蝴蝶，牠可以忘卻從前任何的傷痕，不復記憶。」他看到自己能帶給別人歡笑的奇妙天賦。於是他回到學校繼續堅持他的理想，想要扭轉醫學院以病名、病號稱呼病人冷漠的文化傳統。</p>
<p>不過，保守的醫學院長視他的存在為眼中盯，並且威脅要他退學。還好最後在他幫助過的病人幫助之下，終於成功挽救他差點被退學的危機，並且順利成功地拿到醫科學位。在畢業後成立一個「健康中心」，徹底實踐他的理念，為病人建立一個充滿關懷和歡笑的醫療環境。</p>
<p>本質與存在的矛盾是個體的生命課題，它沒辦法用邏輯、理論、或是任何群體的道德觀點來評斷是非，而只有在面對疑懼中，面對自己展現個體決定的生命本質。我們必須先成為我們自己，才能在思言行當中展現出屬於自己的生命本質。但存在如果沒有意識到矛盾，就沒辦法創造更有意義的價值。因此在科學本質必然性的另外一面，不可忽略的是面對偶然存在的人文思考呀。</p>
附註
&nbsp;<hr/><ol class="footnotes"><li id="footnote_0_2908" class="footnote">百度百科編者(2006)，<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227841.htm">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a>，百度百科，最近更新日期: 2009/12/30.</li><li id="footnote_1_2908" class="footnote">維基百科編者 (2009). <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F%8C%E6%9B%B2%E5%87%A0%E4%BD%95&amp;oldid=11432122">雙曲幾何</a>. Wikipedia, . Retrieved 05:54, 2月 3, 2010. </li></ol>]]></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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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掌握設計演進的節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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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9 Jan 2010 10:07:32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category><![CDATA[品質文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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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寫作]]></category>
		<category><![CDATA[專案管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思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感觸]]></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場]]></category>
		<category><![CDATA[設計原則]]></category>
		<category><![CDATA[軟體審查]]></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發流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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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軟體開發的過程中，有沒有方法可以避免我們浪費心力在無謂的堅持上，然後用比較簡單而又有效率的方式來完成我們的工作呢？經過與同事上面的對話，同人想到運用到我在分享會中所提到的觀念與實務，可以很輕易地掌握設計演進的節奏。藉由此篇文章分享出來，也算當做同人在 1/9 敏捷開發分享會後的一個註腳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 <a href="http://cb.esast.com/cb/wiki/9584">1/9 在新竹舉辦的敏捷開發方法分享會</a>，當同人分享到 XP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Refactoring">Refactoring</a> 實務的經驗時，台下有一位聽者剛好也是我目前的同事提出一個問題：該由誰來決定何時應該重構的問題。同人當時回應重構多半發生在軟體架構的設計上，一般開發應用程式的程式員通常比較不太會有機會重構。在專案每天早會上，團隊各個成員會報告他們目前進行的工作狀態，當同人發現他們遇到架構面上的問題，我便會著手進行架構的重構以避免系統發生疊床架屋的現象。</p>
<p>同事好奇重構的決定是否有客觀的標準，同人表示這部分多半還是個人主觀的經驗居多。在同事後來開車載我回台北的路上，我們再次談到決定重構的時機。同事覺得重構的時機似乎不是一件容易掌握的事，同人進一步地解釋，當時我們在應用程式的開發沒有太多重構的機會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在架構上力求簡潔而單純的設計概念，使得應用程式的開發已經變得很簡單，實在不太需要運用重構用來增加設計的彈性。</p>
<p>趁這個機會，同人向同事強調架構的彈性不應該以需求不得改變為前提，而是要能夠因應「有限度」的變化而發展而不斷地調整及演進。也就是好的架構並非從恒久不變的核心來出發，而是要先去識別出問題的輪廓才找得到適用的核心。同人經常在軟體開發的實務中看到，人們花費了太多的心力來堅持不變的核心，到最後才會發現原來問題是出在自己對問題假設錯誤。</p>
<p>那麼，在軟體開發的過程中，有沒有方法可以避免我們浪費心力在無謂的堅持上，然後用比較簡單而又有效率的方式來完成我們的工作呢？經過與同事上面的對話，同人想到運用到我在分享會中所提到的觀念與實務，可以很輕易地掌握設計演進的節奏。藉由此篇文章分享出來，也算當做同人在 1/9 敏捷開發分享會後的一個註腳吧。</p>
<h4>設計演進的基準</h4>
<p>軟體開發與其它的產品開發有一個很大的不同，在於軟體通常很難在一開始就定義出明確的需求規格，取而代之的是軟體的發展方向，是用來解決利害關係人在真實世界所面臨的問題。這也是使用 IPO 傳統目標導向來開發軟體經常遇到的困難，當需求的改變不可能不經常發生的時候，軟體開發在品質文化上就不應該採用「照章行事」的模式，而是應該建立具有回饋機制的開發系統來把穩軟體的開發方向。</p>
<p>可以「把穩方向」的軟體開發系統應該具有什麼樣的回饋機制呢？根據<a href="http://www.anobii.com/books/013ad41f7a862e80dd/">溫伯格在他的軟體管理學的觀點</a>，管理者賴以把穩方向的回饋機制，必須是可以直接及穩定的觀察專案目前的狀況、並且比較專案目標與現況的差異、然後以後續如何減少差異為目標改變或調整計劃、最後再根據計劃採取行動來改善專案狀況。其中有關於直接而穩定的觀察，直接代表肉眼可直接觀察的專案結果，穩定代表不同觀察者每次觀察的結果都相同。</p>
<p>相信從以上的觀點，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把穩方向」的品質文化與敏捷開發調整式規劃的關連。規劃的目的不是為了得到一個巨細彌遺的計劃讓我們照表操課，而是指引一個達到目標的概略方向，然後因應專案實際現狀來調整計劃，來使我們不致迷航。基於這樣的觀念，運用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est-driven_development">TDD（測試驅動開發）</a>剛好可以提供對專案進行直接及穩定的觀察。</p>
<p>TDD 改變我們對解決問題的假設，不假設用什麼方法來解決問題，而是假設問題情境來思考各種可能的方法，並發展出最經濟的解決方案。假設方法如何解決問題並不是不好，只是這樣很容易讓開發者把他所熟悉的方法當成黃金錘，但最後所開發出來的軟體卻不見得符合使用者實際的需要，而且通常要花費很長的時間才會發現以上的落差，因此不會有足夠時間和資源來符合使用者的需求。</p>
<p>如果能儘早驗證開發的成果是否符合實際的需要，開發者就可以在早期得到使用者的回饋，進而調整努力方向來改善開發成果。傳統的開發方法沒有辦法做到早期回饋，是因為使用者要等到軟體開發出來才能接觸到系統，而且通常他們缺乏軟體開發的專業知識，所以在這之前他們是很難給予開發者有效的回饋。TDD 的開發思維則是促使開發者從思考軟體的使用情境出發，不要太早接觸繁複而細節的設計或實作，而是因應實際的需要而定義出界面規格，然後依據這些規格來決定該如何驗證問題能夠被解決。</p>
<p>因此，TDD 可以直接而穩定的在早期觀察開發狀態，提供設計演進的基準。這樣的基準可以讓開發者在開發過程中，直接面對目標而開發系統而不致迷航。也就是因應現實問題情境的需要，開發者未必有足夠的時間與心力來把設計做到盡善盡美，而是嘗試定義出最主要的功能需求，先採用最簡單的方式來滿足它們，然後再視使用者回饋的實際需要增添或修正功能，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進行重構來維持設計簡潔與完整。換言之，TDD 是用來使開發者面對目標，讓開發範圍不要無謂擴張的一項有力工具。</p>
<h4>延緩設計的決策</h4>
<p>然而，當開發者採用了 TDD 的開發模式之後，是否正意味著我們儘快將使用者需要的功能實作出來，並不需要進行太多的設計工作，是否代表設計對使用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Extreme_Programming">XP 實務</a>的開發者來說是不重要的呢。但依照同人自身的經驗來看，對於使用 XP 實務的開發者而言，設計並非不重要，而是留下為實際的問題改進設計的彈性。</p>
<p>TDD 並非不做設計，而是把做更周詳的設計的時間延後到可以得到更佳設計決策的時候。或者更根本地來說，TDD 本身就是一種設計手法；而不是因為它以寫測試案例開始，而就把它當做開發的測試過程，<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669">這樣的誤解反而違反 TDD 的基本精神</a>。</p>
<p>就設計的觀念來看，設計概念的完整性會直接影響設計的良窳。因此開發者應該盡全力來找出解決問題最重要的概念，同時隱藏或略除不必要的實作細節，來使設計更容易了解與實作。這也就是設計關鍵在於抽象化的道理，但問題是在對問題認識未盡全面以及成本或時程的限制，開發者通常沒辦法在第一時間找出解決問題最適當的核心概念。</p>
<p>因此，TDD 在還沒寫實際的程式之前，先撰寫測試案例。其所關注的問題並不是有效率的測試，而是務實的設計。先以測試案例的方法來識別出系統的大致輪廓，目的是以解決問題為前提，把問題的範圍限制在開發者可以全局掌控的情況下發展解決方案。而不是為了解決方案的堅持而使問題發散，最後反而使問題失焦而終致失控局面的發生。</p>
<p>如此，縱使軟體開發的變化是難以預測的，但只要每一次的變化都可以將廣大的可能性，限制在某一部份，那麼開發者就可以在系統的穩定與彈性之間維持良好的動態平衡；既不會讓需求的變化造成設計的崩壞，也不會因為技術的限制而造成設計的僵化。</p>
<p>穩定的設計可以在環境改變的情況下，不致使系統失去控制，彈性則是可以適應需求的變化而改進系統的設計。期待設計在一開始一次到位，這通常是不切實際的期待，還不如面對現實，先用簡單的方式滿足需求，然後隨著對問題的更深入理解，自然而然地演進出可以適應變化的設計。</p>
<p>這樣的觀念是把軟體開發的焦點放在系統邊界，然後隨著環境變化而逐步演進核心的設計，與傳統機械觀點的隱喻所不同的是，軟體開發不是努力去製造一些東西，而是運用生物演化觀點的隱喻：軟體開發是為了改變一些事情而努力。TDD 與 Refactoring 的搭配，正是促成軟體開發演化出複雜適應性以適應變化的實務方法。它們可用來避免軟體設計求道之過，所謂「<a href="http://zh.wikisource.org/wiki/%E6%97%A5%E5%96%BB">道可致而不可求</a>」不去強求而自然得到，才是真正的致呀。</p>
<h4>提早整合的行動</h4>
<p>其實軟體開發專案要把穩方向是很困難的，溫伯格認為主要的原因多半是管理者介入無效的管理作為；沒辦法掌握好「動作要小，行動要快」的原則，結果更增加專案的複雜度與風險，使得問題更加難以處理。</p>
<p>因此，如果使用 TDD 與 Refactoring 這兩項實務，可以讓我們具體地用測試案例來直接而穩定地觀察開發成果，運用簡單的設計來解決問題，又可以在必要的時候施重構來改善設計，以增加適應變化的彈性。那這樣還有沒有可能沒辦法掌握好設計演進的節奏呢？同人認為唯一的可能就是開發者沒有提早整合的行動，例如沒有在早期接受回饋以調整測試案例與重構，使得行動太慢，動作太大。</p>
<p>為什麼開發者會沒有提早整合呢？理論上，當開發者開發的程式完成 TDD 的測試程式之後，照理要進行清理程式碼的動作。比如說進行重構來去消除程式碼的重覆性或使程式碼看起來更簡潔而易懂。這樣可以讓程式碼在每一次的修正之後，都還是最乾淨的情況下，所以是不大可能會增加程式碼複雜度而造成未來難以維護的問題。</p>
<p>然而，在考量專案實際的問題下，開發者不見得每一次都會有足夠的時間來整理他的程式碼，使之形成良好的程式寫作風格與結構。而且管理者也很難知道開發者到有沒有力行這樣的原則，除非能夠對每一支程式來進行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oftware_peer_review">Peer Review</a>，否則只有「完成功能之後必須清理程式碼」的說法，而沒有為提昇程式碼品質而在每支程式交付時，提供改善回饋的具體措施，對專案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助益。</p>
<p>可能有人會認為<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Pair_programming">搭檔編程</a>的實務，就是讓每一次的程式開發都提供回饋。基本上同人並不反對這樣的說法，但要這樣做必須注意開發團隊的文化是否能夠支持這樣的做法。</p>
<p>同人以前曾有專案成員調動到使用搭檔編程的專案團隊，雖然看起來搭檔編程似乎讓她能力有所成長，但我也發現到她也出現適應不良的現象而心生抗拒，而當同人與他當時的主管當時的關心，也很難讓他願意分享自己的心情。由此看來，似乎還是有人習慣自己一個人寫程式，而不喜歡由兩個人共同開發一支程式，而且開發資源的分配者也不見得能夠支持這樣的觀念。</p>
<p>當然，要針對每一支程式做到 Peer Review，在實務上還是有很大的困難的。同人認為問題並不是 review code 要花費多少時間，而是專案需不需要針對程式碼進行儘早的回饋，以在最適當的時機採取最適當的行動？這其實是取決於專案願意花費多大的代價來提昇軟體的品質，不然當品質不合乎需求時，專案所節省下來的預防與檢驗成本將會為造成更大的失敗成本。</p>
<p>要落實提早整合的行動，專案團隊每天早上的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tand-up_meeting">Daily stand-up</a> 會議與採用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Daily_build">Daily build</a> 持續整合的機制，是讓開發團隊的反應能力可以「與時俱進」的回饋活動。就像同人在分享會所分享的實務，在 Daily stand-up 會議得到開發實際碰到的問題，其實是幫我們識別關鍵設計概念的機會。由於過去問題尚未出現或對它們還不太明瞭，所以我們不需要或沒辦法進行設計的深入考量。而在 Daily stand-up 會議中，我們可以及時得到用來演進設計的資訊，並討論如何在後續的計劃中調整設計。</p>
<p>至於 Daily build，每天都會整合出可以實際運作的軟體。在 build 軟體的過程中，會自動執行 TDD 的自動化測試，以確保系統功能都是正常的。如果在 build 的過程中發生問題，馬上會立即通知相關的開發者立即解決問題。這樣可以在每天都讓每個開發小組都能密切地保持緊密的溝通與整合，發現問題立即處理而不需要等問題擴大之後才動大刀。</p>
<p>Daily stand-up 會議與 Daily build 的活動，讓每天都持續溝通與持續整合，每次都讓專案都朝向目標前進一小步，更重要的是，讓成員與時俱進地掌握設計演進的節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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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以整理房間來隱喻軟體開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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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8 Jan 2010 11:19:29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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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生活感觸]]></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發流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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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沒有比較生活化的例子可以用來隱喻測試驅動開發和重構呢？同人覺得用最近我們搬家整理房間的經驗，正好可以隱喻這些實務的開發方法。]]></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1/9 同人要<a href="http://cb.esast.com/cb/wiki/9584">在新竹分享敏捷開發方法的經驗與心得</a>。很湊巧地，在這個禮拜我經歷了有關測試驅動開發與重構實務方法的熱烈討論，也先後寫了三篇文章來表達我的觀點。不過，前面寫的那三篇文章比較傾向用原理的角度來看測試驅動開發與重構，對於沒有接觸過測試驅動開發與重構實務的讀者而言，可能比較不容易體會。那麼有沒有比較生活化的例子可以用來隱喻測試驅動開發和重構呢？同人覺得用最近我們搬家整理房間的經驗，正好可以隱喻這些實務的開發方法。</p>
<p>同人最近才剛搬完家，一些還沒整理的東西都封裝在一箱一箱的紙箱中，我們也只能將它們暫時堆放在固定的角落，等到我們有空再慢慢整理。不過，老婆在育嬰假即將結束之前，剛好女兒的三歲生日也快到了，她希望幫女兒辦一個生日派對。邀集常和女兒在一起玩的小朋友以及他們的媽媽來我們家玩。</p>
<p>有了之前<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meichu1015/22222346">大家搓湯圓</a>的經驗，辦<a href="http://http://www.wretch.cc/blog/meichu1015/22267272">生日派對</a>應該不成問題，只是家裡有很多東西都還沒整理好，客廳也亂糟糟的，要如何邀請朋友來我們家玩呢？</p>
<p>所以要邀請朋友來我們家幫女兒辦生日派對，第一要務就是要把家裡整理乾淨，至少客廳要整理到看起來像個樣子。在沒有足夠時間整理之下，我們應該把客廳已經拆封紙箱內的物品，可以歸位的就將它歸位，還沒辦法歸位的物品則必須找地方將它們暫放，而尚未拆封的紙箱則必須在書房找位置整齊堆放，以免阻礙平常生活所需的動線與空間。</p>
<p>不過，也不能只把沒有拆封的箱子全部「藏起來」，客人來家裡參加生日派對，有關吃的、喝的、玩的相關物品，我們都必須將它們找出來，才能滿足為女兒舉辦生日派對的需要。</p>
<p>所以基於為女兒舉辦生日派對的需要，我們把派對需要用到的東西找出來，把與舉辦派對無關的東西收起來，等有那一天需要用到的時候再拿出來用。屆時，原來在派對需要用到的東西可能又會變得不符合實際需要的東西，我們會將它們收起來或是清理掉。不過，慢慢地，我們會清楚在我們搬過來的這個地方，我們會愈來愈清楚我們真正需要的物品是什麼，然後封箱的物品會愈來愈少，讓生活空間變大，可以容納更多生活對空間的需求。</p>
<p>以軟體開發的觀點來看，測試驅動開發的測試案例就好像整理房間的功能性需求一樣，為了符合舉辦生日派對物品及空間的需求。當決定了這個準則以後，我們就會知道我們實際上需要什麼東西，不需要的東西該放到什麼地方。於是我們可以花最少的努力來達成我們的目標，就好像測試驅動開發用最簡單的實作方式完成功能。至於重構是，當發現需求改變時，我們會再次調整空間的使用並整理需要的物品，以容納實際使用的需要。</p>
<p>其實，如果時間足夠，整理房間最完美的方式是把東西拆封定位，放到該放的位置上，並且清理掉不需要的東西。但現實的問題是，我們沒有足夠的時間，以及我們並不知道那些東西是我們真正需要的。有時候，今天我們認為需要的東西，明天可能根本就用不到，但如果丟掉它們，改天需要用的時候卻會遺憾我們已經丟掉了。</p>
<p>所以，比較敏捷的做法是整理現在需要用到的東西，以回應我們最重要的需求。一開始的需求不複雜，所以不需要花很大的心力來整理，等到對房間空間利用的需要更清楚的時候，再來更進一步的整理房間擺設。</p>
<p>整理房間是如此簡單明瞭地表現敏捷軟體開發的開發邏輯，相信寫到這裡，大家可以更清楚為什麼測試驅動開發並不一定要馬上重構程式碼了吧？尤其是徹底重構，整理房間的例子很清楚呈現：如果可以徹底重構，那我們也可以在第一時間把房間整理好，那也沒有重構這回事了。但從過去搬家整理房間的經驗看到，這根本就做不到呀！</p>
<p><strong>延伸閱讀：</strong>（其它與測試驅動開發與重構的文章）<br />
<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669">測試驅動開發的精神</a><br />
<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716">測試驅動開發要徹底重構？</a><br />
<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737">測試驅動開發的步驟</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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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測試驅動開發的步驟</title>
		<link>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737</link>
		<comments>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737#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06:46:19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category><![CDATA[問題解決]]></category>
		<category><![CDATA[專案管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思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溝通]]></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感觸]]></category>
		<category><![CDATA[編程技巧]]></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場]]></category>
		<category><![CDATA[衝突]]></category>
		<category><![CDATA[設計原則]]></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發流程]]></category>
		<category><![CDATA[閱讀]]></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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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敏捷開發並不是教條式的照本宣科，開發者要懂得變通最重要的是用心思考，而非把必要的思考都看成精神層面的問題，這並非適用於敏捷開發的心智模式。以下是同人在 Facebook 的 Scrum community in Taiwan 的回應，但文辭有略為做過一番修飾，可以用來澄清我對測試驅動開發步驟的看法。]]></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昨天寫的〈<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716">測試驅動開發要徹底重構</a>〉，曾經提到 Steven 說到「如果像閣下文中說：『系統不斷演進及需求不斷改變之下，也可能會使架構或設計愈來愈複雜而變得難以維護』，我則認為是在進行 TDD 時候沒有徹底去重構系統。」，同人認為這段話有根本上的邏輯的繆誤，於是回應：</p>
<blockquote><p>假如上面的話是成立的，那麼代表只要徹底重構系統就不會造成「系統不斷演進及需求不斷改變之下，也可能會使架構或設計愈來愈複雜而變得難以維護」嗎？如果是這樣，那 XP 根本就不需要 Refactoring 這個實務來改善程式的結構，因為你都徹底重構程式，程式結構變差的情況是根本不可能發生。</p>
<p>而且依照本人 20 年來軟體開發的經驗，我還不沒有看到有程式一開始就寫得很好，到後來可以不用改變架構而符合新需求的。倒是隨著對問題的更清楚，或是程式需求的變化，讓程式必須重構的現象時常履見不鮮！</p>
<p>所以如果自以為自己博覽群書，很懂得TDD的實務。也不要忘了用心思考，以免自己對TDD的最佳實務的認知，不小心犯了根本上的邏輯繆誤？</p></blockquote>
<p>結果，後來同人在 <a href="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79345672472">Facebook 的 Scrum community in Taiwan</a> 看到 Steven 做了以下的回應：</p>
<blockquote><p>先說件簡單易明的事情，其實我很不喜歡閣下把 TDD 放到 "精神" 層次，卻忘記了基本步驟。</p>
<p>之前的討論根本連事實層次都被忽略，根本談不上是什麼多少年的經驗或者如何用心思考，連 TDD 的最基本步驟也忘記，TDD 的基本步，不是閣下做多少年工作就可以把人家的定義去改變的，我也不明白為何有 20 年工作經驗就可以把 "Refactoring" 說成 "並不必然是 TDD 的必要的步驟"，這不是邏輯問題，更不是有過什麼開發經驗然後用心思考就可以改變的事情，這是就算對軟體開發的認知不夠閣下那麼 "全面" 的都能看出的謬誤，如果閣下這樣就認為是因為說不過閣下就建議多看書本，本人深表遺憾。</p>
<p>我是來討論問題的，我沒有興趣去傷害閣下感情，好好閱讀書本，只是反映 TDD 三個步驟是什麼根本不存在爭議，更沒有 "好好閱讀什麼書或文章才能跟我討論" 的意思，我還未自大得要別人看過多少書才可以討論問題，亦正如討論問題我也不用跟別人說我有多少年工作經驗一樣，而且本人是衷心認為多讀書是有益的（不管是閣下還是什麼人），多讀書亦不是為上來辯論的，不過閣下如果感到有所不悅的，我就先行道歉，還是希望冷靜一點討論問題。</p>
<p>而簡單的例子也是思辦的過程的一部份，一方面是簡單易明地討論問題，另一方面是如果連簡單的例子也說不通，又怎麼能去談更複雜的問題呢？</p>
<p>上面提到："那XP根本就不需要 refactoring 這個實務來改善程式的結構，因為你都徹底重構程式，程式結構變差的情況是根本不可能發生。"</p>
<p>不如冷靜一點再讀讀這句子，"XP 不需要 Refactoring 是因為徹式地進行 Refactoring"，我就看不明白這是什麼邏輯，一邊說不需要，另一邊說徹底地進行。</p>
<p>這裡的問題是軟件是會改變的，可能是新增功能，也可能發現有其他問題，每次帶來的變更其實都需要進行重構的。所以說 XP 不需要 Refactoring 也不正確。</p>
<p>世上的確沒有一寫就好的代碼，而且世界是會變的，Refactoring 就是避免以後的更改越來越困難。把 "徹底地進行重構" 理解成 "XP 不需要重構這實踐" 完全沒有邏輯可言。</p>
<p>我也沒有反對不用改變程式架構就能滿足新需求，亦沒有否定 Refactoring 的重要性，只不過我還是建議新的功能以 TDD 方式進行開發，有測試、有代碼、然後進行重構的。</p>
<p>在足夠測試覆蓋下進行重構是可使系統在不斷演進及需求不斷改變之下，使架構或設計仍然處於可以維護的狀態，相反我指出的是，如果程式架構和設計越來越難維護，是重構的力度不足夠。</p>
<p>前面還提到："但重構的目的為何？就重構的定義在不改變功能的情況下改善程式結構，以增加程式碼的彈性以利未來增加或改變功能。因此如同那第三步所言，為了去掉重覆性而重構。"</p>
<p>如果重構只是為了去掉重覆性，那 TDD 的第三步不如叫 "Remove Duplication" 好了，無可否認代碼重覆是很常見的問題，但把這裡的重構限制成消除代碼其實會局限系統的將來發展，而且到了 TDD 的第三步，系統是應該有足夠的測試去覆蓋系統，重構的力度沒理由只局限於新增功能和現有程式的重覆。</p>
<p>我就相信閣下是 Refactoring 的專家，也應該會知道一些 Refactoring 的模式是完全相反的，例如 "Pull Up Method" 和 "Push Down Method"，更是需要觀察當時的情況來作決定，而沒有一面倒那個才是好的模式，我實在不明白為何要把 TDD 的 Refactoring 局限到只做 "去掉重覆性"。</p>
<p>這是實務上會發生的事情，消除代碼重覆以外的重構還是會發生的，如果只是單單只是 "消除重覆"，這會是另一個我認為進行重構不夠徹底的事情。</p>
<p>上面已經不單單是用心思考，而是由理論到實踐都可以看得到的事情。</p>
<p>跟討論 Refactoring 和 TDD 觀點以外的聲音，就引用 Chet Henderickson 的說法，全部都是我錯好了，現在可以解決問題嗎？</p></blockquote>
<p>看了 Steven 的回應，同人當下的反應是不想浪費時間與心力與他周旋下去，但後來想到或許是因為 <a href="http://cb.esast.com/cb/wiki/9584">1/9 敏捷開發分享會</a>我要分享實施 XP 的經驗與心得，也許這是一個巧妙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ynchronicity">同步事件</a>。我可以趁這個機會，導正對 XP 或是 Agile 的一些錯誤觀念。</p>
<p>例如敏捷開發並不是教條式的照本宣科，開發者要懂得變通最重要的是用心思考，而非把必要的思考都看成精神層面的問題，這並非適用於敏捷開發的心智模式。以下是同人在 Facebook 的 Scrum community in Taiwan 的回應，但一些詞句有略為做過一番修飾，以清楚表達我對測試驅動開發步驟的看法。</p>
<p>呵呵，Steven Mak 的回應很有趣，把別人說成錯的不代表自己就是對的。這跟他先前面對觀點的差異就要人好好的看書的行為是如出一轍，但問題是要別人好好看書也不代表說這句話的人書看得比別人廣泛或是深入。更何況，看很多書是一回事，有沒有讀懂書中作者所傳達的意思又是另外一回事。從 Steven 喜歡用斷章取義的方式解讀我的觀點，以抽取他想要的意義來看，恐怕他看書的目的只是揀選他要的部分，沒有弄懂作者想要傳達的意思的可能性可能居多吧！</p>
<p>對了，我忘了 Steven 的中文可能不夠好，沒辦法弄懂我所表達的意思。如果是這樣，他其實大可以告訴我，我不會叫他去好好地學中文，或是嘲笑他那麼簡單的句子都看不懂，而是想辦法要怎麼表達才會讓他了解我的想法。省去他猜錯我的意思，而顯露出他並沒用心體會或是根本不想思考別人的觀點的窘態。</p>
<p>當然，以上的假設可能是不成立的，他的中文其實很好。但如果是這樣，他的邏輯思維能力真的要加強，因為思考為什麼是最基本的能力，不是什麼經神層次。</p>
<p>記得去年同人應邀到中山大學演講，有機會與鄭炳強教授在餐敍之中交流軟體開發的觀念。他特別強調軟體工程最重要的不是 know how，而是 know why。因為遇到不同需要而要採用適當的方法，唯有具備 know why 的能力才能做到。以 Steven 那麼重視看書來增加知識的態度來看，他應該也很重視軟體工程的學界權威的看法吧？可是如果鄭教授看到 Steven 把 know why 的思維定位成精神層次，我想也很可能會令他很搖頭吧！</p>
<p>回歸正題，Robert C. Martin 在《<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93039">敏捷軟體開發</a>》這本書（林昆穎，吳京子，2005）中提到測試驅動開發法，他說：</p>
<blockquote><p>所有的產出的程式碼都是為了讓失敗的單元測試通過而編寫的。首先，我們先寫一個單元測試案例，由於它所要測試的功能並不存在，所以它不會通過，然後我們再編寫程式碼，使得測試案例通過。</p>
<p>編寫測試案例與程式碼之間的反覆來回非常快速。只花費一會兒的功夫。測試案例與程式碼一起演進，而測試案例會比程式碼更早一點。</p>
<p>結果，一組非常完整的測試案例隨著程式碼一起增長，這些測試可讓程式員檢驗程式是否正常運作。如果有一組小搭檔做了些小修改，他們可執行這些測試案例，以確保修改並未對程式碼造成任何破壞。這會極有利於進行重整。</p></blockquote>
<p>咦，堂堂一位敏捷開發大師級人物，怎麼他也沒提到 TDD 要重構，只說可以有助於未來的重構，難道他也擅改了 TDD 的步驟了嗎？讓我們看另外一本書。點空間的朱子傑和陳盈學翻譯的《<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26978&amp;">The object primer 3/e 中文版－靈活模型驅動開發與UML2</a>》中有更具體說明TDD的步驟，而且還附了流程圖（有興趣自己買書來看）。</p>
<blockquote>
<ol>
<li>快速地加入一段測試，基本上只要能夠測試一段程式碼即可，此時你的測試結果會是失敗的。</li>
<li>執行你的測試，一般是全部的測試套件（test suite）。有時候為了速度上的考量，你可能只決定執行這一部分的測試。目的是確認新的測試結果確實是失敗的。</li>
<li>更新你的功能程式碼，使得測試可以通過。</li>
<li>再次執行你的程式。</li>
<li>如果測試還是失敗，再執行步驟3。</li>
<li>如果通過測試，便重新開始（此時若有重複的程式碼，你便需要重構你的設計）</li>
</ol>
</blockquote>
<p>上面的步驟有提到重構，但也提到重構的前提是如果有重覆的程式碼才要重構。那如果沒有重覆程式碼，那還需要重構嗎？還是如 Steven 所說，去除重覆的程式碼的重構還是不夠徹底的重構？</p>
<p>答案很顯而易見，TDD的步驟本來就沒有規定一定要重構。事實上，重構對有經驗的開發者就是像吃飯或喝水般如此直覺，在開發程式的過程中，諸如像改變函數或變數的名字讓它們變得有意義或容易了解，一段重覆被呼叫的程式碼把它們提取成函數或類別。他們經常無意識地去重構，但有意識地面對他們開發過程所遇到的問題，諸如程式碼的重覆或不易了解等問題，而不是漫無目的的為重構而重構。</p>
<p>是以在開發功能的程式碼，因為編程手法的熟練，重覆碼根本就不存在，難道還需要一個重構的 process 嗎？由此可知，Steven 的徹底重構之說，其實就是邏輯上所謂的以偏概全，用部分的事實擴大到全面性的觀點。但真相是 TDD 未必要進行重構，除非你需要它。所以這當然是邏輯的問題，其實從我指出他邏輯的矛盾之後，他的反應更顯出欠缺邏輯的思辨能力。</p>
<blockquote><p>不如冷靜一點再讀讀這句子，"XP 不需要 Refactoring 是因為徹式地進行 Refactoring"，我就看不明白這是什麼邏輯，一邊說不需要，另一邊說徹底地進行。</p></blockquote>
<p>Steven 上面的質疑乍看來似乎有道理，但仔細看看，原來他把時間的因素拿掉了，有<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traw_Man">偷換觀念</a>的嫌疑。我原先的說法是說因為先前徹底地重構，所以未來就不需要重構了，被他偷換成一邊說不需要，另一邊說徹底進行。</p>
<p>照他原來的邏輯，如果先前徹底重構的程式碼到後來還需要再次重構，那原來的重構還能叫徹底重構嗎？我們常看到有些人會在問題發生的時候，會說因為別人寫的程式碼出問題，是因為沒有徹底的重構，但在明眼人的眼中，這種說法可以用台語說「出一支嘴」！要嘛有徹底重構先見之明的人，你就再一開始就告訴大家什麼叫做徹底的重構，保證以後不會出問題，省得以後出了問題再說重構不夠徹底，後見之明說重構不夠徹底，這種說法誰都會說但卻根本做不到！</p>
<p>更何況重構的方法有好幾種，決定該怎麼重構的時間還沒到，如何徹底重構？或許有人會想依據未來的預測來徹底重構，但這樣想的人大概忘了敏捷方法是不進行預測的，只有因應現實而改變。</p>
<p>蘇格拉底說：「事情的好壞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想法和看法。」本來針對事情來討論是一件好事，目的是為了思考彼此之間的差異點而獲得成長。無奈 Steven 一開始為了捍衛他的觀點，就針對和他觀點不同觀點的人，拼命強調同人說 TDD 不必然需要 Refactoring 的觀念是錯的，叫我要多看書暗示我不夠用功，其實這樣的行為模式突顯他面對意見紛歧沒有反省思辨的能力。</p>
<p>至於同人提出邏輯思辨的想法就叫做精神層面的說法，同人只能說這其實表現出 Steven 自以為是的「自我感覺良好」，運用修辭技巧閃來閃去還是難逃嚴謹的邏輯批判。他要表演這些同人其實沒什麼意見，他可以繼續活在他的象牙塔之中。但對於同人而言，我的收穫只是多看到一個負面教材，這對我 1/9 敏捷開發分享會的聽眾和閱讀我文章的讀者來說可是一大貢獻呀。Steven 說他不小心傷害我的感情；呵呵，少來了，不禮貌與不尊重的行為代表他不夠理性，只是顯出他的無理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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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測試驅動開發要徹底重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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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6 Jan 2010 05:29:16 +0000</pubDate>
		<dc:creator>jim yeh</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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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專案管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思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溝通]]></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感觸]]></category>
		<category><![CDATA[編程技巧]]></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發流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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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對 David Ko 提出 Kent 認為 Red/green/refactor 是 TDD 的三字箴言的說法，同人倒是覺得有探討的必要。以下分享我在 Facebook 回應 David Ko 的觀點，這些觀點應該可以解釋為什麼測試開發不需要徹底重構；其實重構並不是問題，而是到底什麼叫做徹底？而且如果 TDD 可以徹底重構，那麼一開始就可以讓設計一次到位，那寫好的測試程式以後也用不著了，不正是多此一舉？]]></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同人在〈<a href="http://www.lifeparty.idv.tw/blog/archives/2669">測試驅動開發的精神</a>〉中，提到「Refactoring 並不必然是 TDD 的必要的步驟」的觀點。<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kojenchieh">David Ko</a> 回應他猜測 Steven 是根據 Kent 在《Test-driven Development》一書的前言中提到的說法，來認為測試和 Refactoring 也是TDD很重要的一環。他說：</p>
<blockquote>
<blockquote><p>&#8230;here&#8217;s what we do: we drive development with automated test, a style of development called Test-Driven Development(TDD). In Test Driven Development:<br />
* Write new code only if an automated test has failed<br />
* Eliminate duplication<br />
&#8230;&#8230;</p>
<p>The two rules imply an oder to the tasks of programming.<br />
1. Red &#8211; Write a little test that doesn&#8217;t work &#8230;<br />
2. Green &#8211; Make the test work quickly&#8230;<br />
3. Refactor &#8211; Eliminate all of the duplication&#8230;.</p>
<p>Red/green/refactor &#8211; the TDD mantra</p></blockquote>
<p>在這段敘述中，Kent 認為 Red/green/refactor 是 TDD 的三字箴言，是 TDD 這個 practice 重要的工作。</p>
<p>所以 Steven 才會強調在做 TDD 時，"測試是第一步"，"Refactoring 本身是 TDD 三步之中其中必要的一步"</p></blockquote>
<p>假如正如 David Ko 所說，測試與 Refactoring 是 TDD 很重要的一環，而來強調 TDD 不應該忽略 Refactoring 的工作，這樣的觀點我可以接受，但同人隨後又看到 Steven 的說法，覺得他自以為是的論點讓我很遺憾。</p>
<blockquote><p>本人從來沒有指出 TDD 是測試 Practice，亦沒有認為測試是 TDD 的目的。</p>
<p>上面的 "功能" 指代碼的內容規格，寫測試時候就是思考新功能的行為，用測試用例的方式去表達出來。就正如：</p>
<p>AssertEquals(3, add(1,2))</p>
<p>那麼簡單，已經是對 add() 作出規範，投入兩個參數，輸出一個數字作結果，並規範了新 fn 的名字是 "add"。寫這句 Assert 時候就應該思考到 add 有兩個參數，投入 1 和 2 就會得 3 這個數字。</p>
<p>重構是 TDD 其中一步，不存在混淆點，再者，沒有測試覆蓋下的根本不能說成重構；另一方面，先寫代碼後補測試是很痛苦的事情。</p>
<p>如果像閣下文中說：「系統不斷演進及需求不斷改變之下，也可能會使架構或設計愈來愈複雜而變得難以維護」，我則認為是在進行 TDD 時候沒有徹底去重構系統。</p>
<p>我建議閣下好好閱讀 TDD 的書本，Refactoring 是 TDD 必需的步驟，由 Kent Beck 到 Robert Martin 以至其他不太有名的 TDD 書本作者，都指出 TDD 的第三步是重構，而不是 "Refactoring 並不必然是 TDD 的必要的步驟。"</p></blockquote>
<p>看到「我建議閣下好好閱讀 TDD 的書本」這種不尊重不同觀點的說法，同人根本就不想浪費時間來跟對方爭論。即使耐著性子仔細看他的論點，像那些「沒有測試覆蓋下的根本不能說成重構；另一方面，先寫代碼後補測試是很痛苦的事情。」、「如果像閣下文中說：『系統不斷演進及需求不斷改變之下，也可能會使架構或設計愈來愈複雜而變得難以維護』，我則認為是在進行 TDD 時候沒有徹底去重構系統。」等說法，更讓同人懷疑他對 TDD 的認知，其實是過於偏向理念化而不夠切合實際。</p>
<p>不過，對 David Ko 提出 Kent 認為 Red/green/refactor 是 TDD 的三字箴言的說法，同人倒是覺得有探討的必要。以下分享我在 <a href="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79345672472">Facebook 的 Scrum Community in Taiwan</a> 回應 David Ko 的觀點，這些觀點應該可以解釋為什麼測試開發不需要徹底重構；其實重構並不是問題，而是到底什麼叫做徹底？而且如果 TDD 可以徹底重構，那麼代表一開始就可以讓設計一次到位，那寫好的測試程式以後也用不著了，不正是多此一舉？<br />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br />
柯兄，</p>
<p>我想在點空間，您應該曾看到我與某些只談理論忽略實際的顧問級大師論戰吧？即使當時我和他私下交情還不錯，但看到他用簡單的例子把軟體開發化約成不需要研究 how，或系統分析不需要懂領域知識的觀念，就不得不告訴他，他對軟體開發的認知是不夠全面的。這次對 TDD 實務的分歧點，我想也是差不多的情況。</p>
<p>只不過我不喜歡"我建議閣下好好閱讀 TDD 的書本"這樣的說法，在實務上我看過太多空談理論而不懂思辨問題的人，這種自以為是的論調讓我不想浪費時間回應他，但以下針對柯兄所提來說說我的看法。</p>
<p>單就字面來看，測試是第一步，重構是最後一步，看起來是沒錯，但問題是為什麼呢？測試先行我想應無疑義，我文章也談了很多，在此不再多說。但重構的目的為何？就重構的定義在不改變功能的情況下改善程式結構，以增加程式碼的彈性以利未來增加或改變功能。因此如同那第三步所言，為了去掉重覆性而重構。</p>
<p>但為什麼需要去掉重覆性呢？答案不外乎兩種，一種是日後重覆性造成程式維護的困難與增加錯誤機率，另一種是程式員擔心發生以上的現象或是因為個人對程式設計的信仰所致。</p>
<p>第一種狀況的重構是合理的，因為開發者是針對現實來解決問題；第二種狀況的重構很常見卻不見得是應該被鼔勵的做法，因為開發者是針對理想或信仰來行動，卻不見得符合實際的需要。但這兩種狀況都可以用重覆程式碼的壞味道的概念來合理化重構的行動，所以重構是正確的行動嗎？答案是視情況而定。</p>
<p>一些 TDD 的書籍或教本所舉得例子都很簡單，使得每一步驟都顯得理所當然。但真實的專案真的是這樣嗎？但個人當初在導入 XP 實務的時候，所遇到的困難，都沒辦法從那些書中得到答案，而是要親身體驗；書中教你的 what 其實需要你實施後的 how 及 why，才能更為全面把那些實務做到好。</p>
<p>最後，提一提測試涵蓋面的問題。在我還沒實施 TDD 的時候，當時我很肯定 TDD 的方法，但我想到的問題是測試程式要寫到什麼程度。但等到我開始實施 TDD 的時候，才發現測試程式的涵蓋面根本就不是問題，而是你需要 test driven 幫你做什麼。如果問題具體而明確，那那會有涵蓋面或不涵蓋面的問題？這時，才了解 Peter Ho 及盈學兄當年在點空間說過 TDD 不是測試而是設計的手法。還有那三句擺在我心中的經典名言：</p>
<blockquote><p>Without refactoring, there is no room for plugging in new functionality to adapt the coming force.</p>
<p>Without testing, we couldn’t know where the edge is.</p>
<p>Without integration, the spark of life will die out.</p></blockquote>
<p>一點淺見，供參考，但我絕不會叫別人好好閱讀什麼書或文章才能跟我討論&#823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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