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兒童節我們帶著小星並約了她的好朋友一家去木柵動物園玩。我們盡興而歸,由於捷運系統上的人很多,所以我們刻意等捷運的下一班車,以讓三位小朋友都有位置可坐。果然我們兩家人都有位置坐,但沒想到在車門即將關閉前,我們遇到了一對惡霸夫妻,他們的小孩搶走了朋友小孩坐的位置。
事情的事實經過是這樣的,他們叫他們的小孩直接坐在朋友小孩的位置上。當時朋友的小孩雖然沒有開座位,但因為在和他的哥哥及小星嬉戲,所以沒有坐在位置的中間而留下了一塊空間,再加上文湖線位置和位置中間本來就存在的小塊間隔,於是當他們的小孩強行坐在朋友小孩的位置上之後,朋友的小孩就被擠到隔壁小星的位置上。
同人對這種搶位置的行為,實在覺得很不可思議,但老婆向我示意算了,要我不要出面制止那對夫妻孩子這種不禮貌的行為,她讓朋友的小孩和小星擠在一個位置坐好。過了下一站,原來坐我旁邊是被搶座位小孩的哥哥,他和坐我對面的老婆換位置,等到老婆坐在我旁邊的時候,我私下地告訴老婆:「搶座位搶成這樣,真令人討厭,如果有人敢對我女兒做同樣的事情,我一定爭論到底!」
大概是我和老婆的對話被搶座位小孩的媽媽聽到了,她表示是因為小孩累了,所以才會直接坐在朋友的位置上。同人面無表情地回應,朋友的小孩也只是四歲孩子而已,結果他先生看到同人的質疑,便開始對我破口大罵,甚至好像想要揍人的感覺。對他的情緒化言論,我質疑他是不是想吵架?並且嘲諷地說,講話大聲並不代表有道理。
接下來他們夫妻開始兩個人罵我一個,內容包括說我讀書不知道讀到那裡去(看他們的行徑,不像是有高知識水準的人會有的表現,我想這大概是因為他們在讀書方面很自卑吧!)、說我佔用博愛座(事實上我坐的位置根本不是博愛座,好笑的是搶位置小孩的媽媽這樣說,連他老公都發現理虧連忙糾正她不對。)、指控我跟四歲小孩搶位置(我們上車前排隊排在最前面,根本就不需要跟別人搶座位;反觀他們一家子,比別人晚上車,搶走朋友小孩坐好的位置,真是打人喊救人呀!)。
我說我只是跟我老婆表達如果別人搶我女兒的位置,我一定跟他爭論到底;結果他們的回應竟然是他們沒搶我女兒的位置。真是好好笑,他們真的是一點邏輯都不懂耶,笨到聽不懂我在說什麼。他們說我找他們吵架,被我反駁回去說:「我跟我老婆聊天,你們跑過來插什麼嘴呀!」真是不懂禮貎,從他們對小孩的身、言、境教來看,一點都不意外。
其中男的還說台灣人如何如何,被我反唇相譏笑他說我知道他不是台灣人,結果他連說我是阿陸仔的話都說出來了,後來沒話反駁我了還用手指著我說:有種你給我出來!這種場景只會讓人想到前一陣子某藝人酒後打計程車司機,在台灣怎麼有人會惡霸到這種情況。我說:沒關係,你們的行為正好是你們子女最好的身教,很快你們就會得到教訓了。有趣的是,女的還說要POST上網路,讓我哈哈大笑。
如果他們藏拙也就算了,不幸的是張牙舞瓜只會讓人看破手腳。同人最近很久沒寫文章是沒錯,可是他們真的搞不清楚,我筆上功夫只會比我的外表及口才好太多了,特別是對這種不懂尊重他人獨立個體的人而言,顯露他們的拙態對我而言還不算太難呀。就算是只照到背影也沒有關係,就讓大家看看這對惡霸夫妻的背影吧。最後女的下車嗆聲說我貧乏,但最貧乏的人是沒有智慧、沒有學習力、以及沒有朋友的人,依此標準來看,他們夫妻還真的是非常貧乏呢!
後記:
同人和這對惡霸夫妻理論的時候,一方面是表現出我的義憤,但另一方面我是非常清楚這對夫妻是非常可憐的。在衝突過後,我就很清楚地向老婆表示:「那個媽媽會來跟我們解釋,代表她還有一點羞恥心,可惜他的道德感太薄弱,只有用腦羞成怒才能讓她覺得好過一點。」
從這對夫妻對我的人身攻擊更顯示他們必須找到我這個人很差勁的證據,才能做為他們的行為合理化的理由,否則他們其實知道他們的行為有問題,但就是不敢正視自己的錯誤,只好把矛頭一致向外,以維持心理內在的一致性。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其實是沒有自由意志可言的,只能任由本能反應來驅使;這是處在一種認知失調的偏誤,就如同人前一陣子讀麥可.莫布新(Michael J Mauboussin)的《再想一下:好決策的關鍵思考術》(胡瑋珊譯,2010, 天下遠見雜誌出版社)提到的情況一樣:
「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是人生與生俱來希望內外合一的渴望。社會心理學家利昂.費斯丁格(Leon Festinger)於1950年代提出:「當一人的兩個認知-觀念、態度、信念、意見-在心理上不一致時」便出現認知失調。失調會導致我們心靈試圖減少心理不適的狀況。很多時候,我們會想出如何為本身行動合理化的方式,來解決心理不適的問題。對大多數人而言,一點點自我欺騙不至於造成困擾,因為風險相當低,不致讓人晚上睡不著覺。但如果利害關係很大,找藉口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便會構成大問題。
所以當這對夫妻叫囂的愈大聲,表現的更凶惡,只是顯露其內在的恐慌。也許他們認為為家人抵擋威脅是英雄的表現,但外人所看到的只是表現惡霸的狗熊行為。從他們對他人的人身攻擊中,只會突顯內在的貧乏,或許只有靠這樣的方式能換得一夜的安眠,而不用理會自我良知的譴責,這樣自我蒙蔽,真的是十分可憐。當然他們最大的問題在於他們的孩子將會複製他們的自私,造就是非不分及不懂尊重別人的下一代,恐怕將會令他們自食惡果而後悔莫及吧!
怎麼就沒有人讓座給該夫妻的小孩呢?
路人會這樣回應不意外,我說過了嘛,他們的留言通常沒有回應的價值。
我知道那對夫妻也會這樣想:怎麼沒有人要讓座給我的小孩。所以他們才會認為我跟四歲小孩搶座位,但這並不是事實,而是他們認知偏誤的偏見。讓座不讓座的決定是個體獨立自主的考量,我們應該尊重不同個體的自由選擇,也就是我必須尊重人是獨立的理性思考個體;我們不能強迫別人應該做出跟我們一樣的選擇。
當然,好的社會契約會分配弱勢者更多的資源,所以社會認為讓座給老弱婦孺是美德。但這不代表仗著自己有著該被人讓座的身份,就可以強迫別人必須讓座。即使是強迫正常人讓座給小孩都已經是違反平等自由主義的原則;因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普世不變的法則。更何況是強迫沒有反抗能力小孩必須讓座給特定人,沒有人有權利不尊重任何人的自主意識。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即使是三、四歲的孩子,他們不是無法選擇,只是不會表達,因此同人是非常看不起那種不尊重孩子獨立自主意識的行為。搶別人座位的小孩是因為無知而犯錯,但他的父母掩飾錯誤行為只會讓社會更落伍,因為它鼓勵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小星碰過幾次座位被人搶佔,我都非常明確表現對這種行為的譴責。尤其是小星氣質是趨避兼敏感型的小孩,她沒有能力表達自己的意見,我不願她默默承受。甚至有一次,我反而跟那個老婆婆說:我的座位讓給你,你要座位可以跟我說,不要搶佔小孩的座位。所以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沒人讓座,而在於你懂不懂得尊重個體。所謂敬人者人恒敬之,不禮貌不自重是無法得到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