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自由的逃避與覺醒

最近同人和朋友談論到對某位名人的觀感,我說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讓同人討厭這位名人的印象又回來了。朋友則提到現今台灣社會,勇於表現自己,又懂得借用媒體力量,就很容易佔優勢,因此這位名人只是建立PI(個人識別),使人們容易和他產生較深的連結。如同過去曹操,有那個勢,他懂得人心向背,抓準了時機,就趁勢而起。所以那位名人只是以個人自由換取公共形象的案例。

朋友提到因為市場導向,讓他們有存在的需要。哲學與理論,於是乎只能選擇隱藏。如同,光與暗本來就是相對而生相對而立;因為,世界需要,所以,即使遮蔽了月光,留下了俗諦的暗黑。也是莫可奈的。

同人想到了弗洛姆的《逃避自由》的觀點,我不打算在這篇文章有對特定的人物或新聞來評論,而是想探討台灣民主社會自由的逃避與覺醒,順便回應朋友有關光明與黑暗是否是二元對立,只能擇一的問題。

在自由的概念上,弗洛姆區分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消極自由是解放個人身上社會習俗的束縛,它們是由其他人或機構所加諸。消極自由在歷史上常常被捍衛,但弗洛姆認為它本身帶有毀滅力量,除非有一個創造性因素與之相伴,積極自由則是運用自由,自發地將完整的個性運用到創造性活動當中。

弗洛姆指出積極自由必然指向一種真正與他人的連結,超乎常規社會互動中的表面聯結。弗洛姆認為在從令人窒息的權威/價值體系獲得解放的過程中,我們常常會感到空虛和焦慮,除非我們使用積極自由並發展出新的形式取代舊的秩序,否則這些感受不會消失。

弗洛姆提出,很多人不是去成功地利用消極自由,而寧願通過發展某些想法和做法來提供某些形式的安全,企圖把它的消極作用最小化,而產生逃避自由的心理機制。這些包括:

  1. 獨裁:弗洛姆將獨裁者的個性描繪成包含了施虐和受虐因素的。這個獨裁者希望通過競標來強加一些秩序給世界,以贏得對他人的控制,他也希望將控制交給某些更高的力量,這個力量可能會偽裝成一個人或者是一個抽象的想法。
  2. 破壞:弗洛姆指出,施虐者希望能贏得對某物的控制,而破壞個性希望摧毀他不能控制的某物。
  3. 服從:當人們潛意識將他們的社會裡的常規信念和思想內化成他們自身的經驗時,就是這個過程。這樣就使他們避免真正的自由思考,因為會產生焦慮。

弗洛姆表明雖然我們已經不再受顯而易見的獨裁主義的影響,但我們的思想、我們的行為仍然受著所謂的「常識、專家意見、廣告」這些因素的制約。一個人真正的自由就是完全不受約束地自我表達、和自主地開展行動,並且要對個人真實的情感進行真實的反應。他的存在論中明確地表達了這樣的觀點「生命的意義就在於活的過程」。逃避自由. (2012, March 28). Retrieved from 維基百科, 自由的百科全書

從《逃避自由》的觀點我們可以理解當台灣在制度上解放過去存在人民的束縛之後,人們心裡反而出現空虛和無權力感的焦慮。我們常看到有人主張,台灣需要更有能力的總統來解決人民的痛苦。但他們卻忽略了台灣民主社會發展到現在,我們應該放棄威權體制的思維。去依賴一個更有意識感的力量以獲得安定感,這是很危險的想法,因為它讓人民與獨裁者相互依存,以集權主義來破壞民主與自由。

台灣人民曾經用自己的力量推翻國民黨的黑金政權,希望建立更民主、自由、與均富的世界。然而,民進黨政府的八年執政卻造成經濟發展的空轉,以及執政者的貪腐,當全民對貪腐政權怒吼遍地開花時,陳前總統卻以台獨基本教義派擁護者的 18%,坐穩總統寶座。這其實是典型的施虐和受虐者相互依賴的逃避自由,陳水扁以台灣意識形態神主牌的信仰,並用這種抽象信念來控制他的支持者擁護他。對於他的支持群眾而言,他們沒有別的選擇,就算阿扁罪大惡極,但他是台灣人的總統,所以他們不可能放棄他。

這幾年,台灣社會的發展讓人民愈來愈自由,但自由帶來的孤寂與焦慮,使人們不由自由地逃避自由。例如每天打開電視,你會發現名嘴評論政事的權威,正是他們施虐與觀眾聽信他們的評論,彼此建立依存關係的極權主義。而不甘寂寞的失意政客,攻訐當政者甚至不惜破壞其人格、在野黨發動嗆馬遊行,縱容遊行者手持看板用惡毒字眼咀咒總統,這些都是基於無權力感而進行破壞,對無法控制的人事物採取毁滅的行動。

此外,還有像朋友提到現今台灣社會,勇於表現自己,又懂得借用媒體力量,在媒體上佔盡優勢的人。當他們高喊「公平正義」的同時,又有多少人敢站出來反對支持鄉民所代表的強大意志。它不容許理性探討事情的空間,卻是帶著歧視及仇視他人的憤怒情緒。當某些名人高喊「公平正義」以弱勢者的代言人自居,基於群情激憤的理由,讓鄉民的意志可以凌駕法制之上來全民公審,這時候人們並沒有自由,因為他們的理智被情緒所淹沒而不能控制行為。群眾盲從媒體報導和政論節目的渲染,缺乏理性的獨立思考判斷,更使得公共事務缺乏理性對話與思辨空間。這些全民公審正是利用獨裁、破壞、和盲從來逃避自由。

用逃避自由的心理機制來獲得安全感,存在我們內在的空虛和焦慮並不會真的消失,除非走向積極自由,而得到真正的自由。積極自由需要「愛的藝術」,也就是提昇我們對愛的感受力。令人感動的愛是成熟而具有創造的力量,相對於不成熟的愛則容易變成恨,那是可怕的毁滅力量。我們由愛來與他人建立真正的連結,超越世俗社會互動的表相,讓我們不受約束地表現自己、展開活動、與如實表達自己的情感, 能夠感受到生命的充實感,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我們每天可以從媒體得到許多資訊,我們可以關注社會上因為對立而產生的仇視、歧視、和鄙視,甚至加入自己的憤怒,但對這社會充滿恨意的感受沒辦法讓我們得到有具創造性的力量,來與社會以及他人建立起社會互動的連結,這樣我們沒辦法得到積極自由,而內心揮之不去的空虛、寂寞與焦慮感,只會逼著我們逃離自由。

所以我們應該多關注能讓我們感受到美和善的真知;關心小人物默默行善的故事,體會他們用愛來建立他們與這社會互動的連結、感動在我們身邊善良的台灣人,社會發生很多讓人感到溫暖的小故事,他們是真真實實地自由做自己。富而好禮的意義並不是人民有禮貎的行為來自於物質生活的富裕,而是內在富足的感受;即使沒有很多財富,但他們知道自己擁有的已足夠,並且感恩他們所得到的一切,結果好事總是降臨在他們身上,而能自然表露內外一致的行為,這就是達到積極自由的狀態。

如果懂得借用媒體力量的名人,當他和人們建立的連結是來自人在消極自由的無權力感而生的內心空虛、焦慮與孤寂,這根本就不是什麼值得羡慕的事,當然更沒有嫉妒的問題。表面上,媒體寵兒或許可以從媒體當中得到他需要的力量來控制群眾,但實際上,他內心對群眾和掌聲的依賴,讓他失去自由而迷失自己。當這種人迷失在掌聲之中,卻拿自己當「正義」的化身,來掩飾他對他的歧視對象的迫害;同人很討厭這種人,不是因為嫉妒他恃才傲物,而是討厭他仗著在媒體恃寵而驕的印象。

至於朋友提到「光與暗本來就是相對而生相對而立;因為,世界需要,所以,即使遮蔽了月光,留下了俗諦的暗黑。也是莫可奈的。」同人倒是認為光明和黑暗並不是相對而生、相對而立的。光是能量波,黑暗是光沒有到達的狀態,而非對抗光明的相對物質。光與暗並不是相互對立的,而是光波振動頻率變化的狀態的循環遞移;不是對待而是流行。

從邏輯來看,光明與黑暗的形式邏輯,不是有光明就有黑暗,而是有光明則黑暗消失。前者是無法驗證的主觀意識,後者則是可具體觀察的客觀事實。如果拿老子說的「不尚賢,使民無爭」為例,不尚賢是光明本質所展現的行為,民無爭則是人民會相互爭奪的黑暗會消失。反過來說,當民有爭則尚賢則為黑暗的出現是光明未現的狀態,所以並不能說黑暗與光明是對立的。如同莊子在〈莊子知北遊〉提到生與死「皆有所一體」正是同樣的觀念。

不以生生死,不以死死生。死生有待邪?皆有所一體。有先天地生者物邪?物物者非物,物出不得先物也,猶其有物也。猶其有物也無已!聖人之愛人也終無已者,亦乃取於是者也。(〈莊子知北遊〉)

這段話的意思是新生者不是使已死者復生,死者也不是使新生者死亡,死和生不是相互依賴而是各有體系。沒有先於天地就產生的物體;生成物體的東西不是物體自身,被生成的物體也不可能早於生成它的物體而存在,生成此物的物體上面還有它的生成者,並且還可以一再地往上追溯而無止境。聖人愛人沒有止境,也是取法於這個自然的道理。

由此可知,從萬物自然變遷的角度來看,生和死並非兩種相互對立的力量而抗衡,而是要體驗存在天地及萬物之間的自然之道。如同《易經繫辭上》所提到「生生之謂易」,不斷透過既有的事物來創造新的事物,這種生生不息的力量正是天地創造萬物的運行法則,而它也只存在於一種力量之中,所謂的「道」或是「易」,它其實就是光,一種能夠創造事物的振動頻率。

然而,人處在二元對立的世界,很難不落正反兩邊,以為事物存在的本質在正反的二元對立。如同朋友提到「中國哲學在處理,所謂的絕對性的議題時,都會以負面的敘述去陳述它。所以,它不是隨口說說,它們都是指一件事物,就是:『道』的絕對性,如同佛家講自性,基督教的上帝一樣。它是固定不變的主體。」同人認為用反面的陳述去詮釋「道」並非究竟說法,而是為了便於理解的方便說法。用對比的方式比較容易讓人用簡單的概念,來理解所要表達的觀念,但究竟來說,人的語言文字有一定的限制,方便說法和代表「道」的真理,終究還是有誤差的。

因為對比終究不是絕對的真理,它只是在某種情境之下,針對某個對象所設定的價值觀來詮釋,但情境、對象、甚至價值觀都可能會變;其實詮釋本身不是重點,而是詮釋帶給人們的感受。因此不管是「好與壞」、「善與惡」、「有和無」、「長與短」、「高與下」、「難與易」等觀念,它們都只是詮釋的主觀印象,都不是真實的具體客觀事實。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易經繫辭上》)

如同易經以對待觀念象徵人事變化的對立,但陰陽不是絕對的觀念,而是從自然界的觀察來類推人事的對比。所以表面來看,光明和黑暗是明顯的對比,但光明與黑暗的逐漸遞移的過程不是對待,而是流行。換句話說,在真實而絕對的世界中,除了光以外沒有別的東西,但光沒辦法在沒有黑暗的世界中體驗到自己的存在,於是人創造了相對性的世界,藉由黑暗來體驗光明的存在。

回到朋友的問題,對於俗諦的暗黑,光明是否只有閃邊站的餘地呢?同人覺得朋友提到一段話很有意思:「先知者,明明知道真理的光在那個方向,往往基於世人愚昧,總是孤獨的在世道上踽踽而行。所以,無奈地隱蔽於山林間。」這段話剛好讓同人心中浮出塔羅牌隱士的畫面。

隱士站在最高處的懸崖上,提燈來照亮世人的迷惘。表面上隱士與世隔絕是出世的,但他的心向著世人,希望以他的內在智慧來為世人指引道路,卻又是極具入世的情懷。接下來幾張牌依序是命運之輪、正義、吊人,象徵世事多變隨時會出現轉機、有朝一日將回到人間來實現理想,然後舉起正義之劍來仲裁世間的善惡與是非、之後面對困難與磨難,也能以慈悲喜捨的方式來面對與接納自己的生命。

這種心境的體驗過程,正是真正的自由的覺醒。不因為現實與期待不同而感到無奈,而是提昇自己對生命與愛的感受力。《與神為友》提到愛的三大終結者:需要、期待、嫉妒。當人們因為需要、期待、和嫉妒而無法感受到愛時,要得到真正的自由唯有認清自己,提高自己內在的振動頻率,成為自己的光而照耀身邊的黑暗。最後讓同人用《小靈魂與太陽》的一段話來做結尾:「當你被黑暗圍繞時,就不要揮舞你的拳頭,或提高音量去咒罵它;你寧可成為黑暗前的光,也不要對它生氣,你將知道你真正是誰,其他所有靈魂也將知道。讓你的光燦爛無比,以致沒有一個靈魂不知道你是多麼地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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