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六同人和全家人到家庭教育中心去聽演講,中午結束時我們一齊到一家麪店用餐。在麪店同人看到電視新聞播出某位政治人物對南部水患發表言論。這位政治人物說治水不是一條河、一條溪的問題,要整體長遠且通盤的規劃,並且要一次到位,才可以澈底解決台灣的水患。對於治水同人並沒有特別偏好的觀點,然而他的言論讓我感到疑惑。我不知道他說治水不是一條河、一條溪的整治,而是要全盤考量所依據的是什麼?而且他說要做到「一次到位」,讓我想到羅大祐唱的一首歌:
你曾經告訴我,永遠愛著我。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什麼。
對這位政治人物的觀點,同人剛好可以用這首歌的方式來表達我的疑惑:政治人物說治水要「一次到位」,但治水這東西我明白,但 「一次到位」 是什麼?
同人當然清楚就一般人的字面上解釋「一次到位」的意思就是要做一次解決台灣的水患,讓人們不再承受淹水的痛苦。但問題是有人知道該做什麼以及方法及步驟如何做才能達到這個目的嗎?台灣過去在治水方面花費大筆預算的支出,建造許多治水工程還未能顯著改善淹水的情形。有人說這些工程的建造缺乏整體而通盤的計劃,這也許是事實。但為什麼那麼多年來花這麼多錢、投注那麼多人的心力都沒辦法做到,卻期望今天能夠為治水做出長遠而又全盤的規劃,更何況還要做到「一次到位」的水準?或許這不能說是天方夜譚,但欠缺可行評估的依據絕對是行不通的,到底具體的計劃及方案又是什麼?沒有計劃先要錢是不可能「一次到位」澈底解決台灣的淹水問題的!
過去政府不斷地增加預算治水,結果對台灣淹水的災情卻沒有顯著的改善。把原因歸因到治水預算不夠多、治水建設做得不夠完整這很可能是搞錯方向。雲林縣環保聯盟理事長張子見在網路 PO 文指出,這次雲林淹水是錯誤治水觀念的犧牲品:
粗暴而傲慢的水利官僚,加上貪婪且愚蠢的政客,要為錯誤的治水負最大的責任。大筆的治水預算,把一條條野溪、排水拉成又寬又直的大水溝,暴雨來時,集流時間縮短,上游的洪水瞬間排入虎尾溪,在斗六虎溪、虎尾平和、北港等主流曲折或支流匯入之處洪水宣洩不及,導致許多區域排水排不進虎尾溪及其支流,正是造成此次斗南、虎尾市區嚴重淹水的主因。主流塞住,高漲的溪水沿著筆直的河道倒灌回上游,導致上游雲林溪沿岸地區也是災情慘重。
至於被我稱為「納洪池」的沿海滯洪池也證明起不了作用,嘉義縣同樣大淹水更可印證。滯洪池要設在河川中游幾個重要的節點,才能發揮關鍵的滯洪效果,水都排到海邊了才挖個大池子來容納,只對減輕一點沿海地區水患有用而且。我一直主要要小而分散的生態化滯洪池,而不是大而無當的納洪池。
雲林之前因為要建湖山水庫,結果分到治水預算是所有縣市中最高的,現在證明是花錢買罪受。沒想到我們英明的蘇縣長,還嫌錢不夠多,日前還帶著民進黨有意要角逐縣長大位的幾個政治人物,一起到行政院前演出下跪的戲碼!這些政客就是要為水患負起最大責任的—治水預算就是要滿足這些政客的私慾,才會不斷地花在錯誤的地方。
從張子見的觀點可以看出來要治水要長遠而全盤規劃是多麼困難;問題並不在工程和技術,而在官僚系統以及政治利害關係的糾結,因為結構造就人們行為模式而難以改變。所以如果照那位政治人物的意見不去管一條河、一條溪的整治,而去期望「一次到位」的治水規劃。恐怕最後的結果也只是再花大錢而看不到什麼顯著成效。因為這樣做我們只是又再一次重覆做相同的事,卻期望會得到不一樣的結果,這種不合邏輯的想法實在是會讓人精神錯亂呀!
期望「一次到位」其實是希望找到問題的最佳解,就像尋找民間傳說可以把狼人一擊致命的銀色子彈一樣,解決令人感到棘手的問題。然而像治水這一類複雜的非結構性的問題,我們很難或根本找不到最佳解決方案的時候,這時候比較有效率的方式反而是漸進調適的迂迴解決方式。不去期待發展出全面及一致性的「一次到位」,而是從每次為解決問題的行動當中,逐漸擴展方案的適用範圍,而逐步達成目的。漸進調適的效率在於用最簡單易行的方式來解決較重要的問題,它不預測問題而是面對現實,所以可以用更簡單而有彈性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比如說整治一條河、一條溪的行動絕對要比大規模規劃全國治水問題更容易執行,也更比較容易評估行動的成效。而且小範圍的行動要比大規模的計劃減少發生人為弊端的機會。
在同人的專案開發的工作中,「一次到位」是我經常會聽到的語詞,但我很少看到它帶給專案正面的意義。事前說的「一次到位」經常做不到,而事後說的「一次到位」又多半只是事後諸葛,是人們拿來做為爭功諱過的工具。治水問題的複雜度基本上不下於軟體開發,它們都是要解決複雜問題,而最複雜的因素又出在人的身上;很少人能在開始有足夠的資訊知道什麼是一次到位、或怎麼一次到位,但很多人卻以為他們清楚一次到位,然而事實證明他們不是做不到、就是根本搞錯。於是我學到了當聽到「一次到位」的說法時,我心中給的回答通常是:請不要相信沒有根據的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