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舜平學長在 Facebook 的文章,讓我想要分享一些有關溝通和對話的觀念。 學長提到他和同事在工作上觀念的不同而引起爭執;他希望同事能夠思考流程如何改善,讓工作更有效率與品質。但同事則認為本來工作就是這樣做的,她並沒辦法改變什麼。結果兩人因為觀念不同而發生了言語衝突。文章的最後學長提到: 工作中充滿無奈與挑戰,或許是我的口才不好,下次要來學學勁哥跟畢姐,才能說服同事,多思考一起改善流程。不要整天都在救火,不僅沒效率、又沒效益,老闆也認為你在瞎忙。 看了學長的文章和後面的討論,同人覺得學長與同事的糾紛,真正的問題應該不在工作上的爭執,而是彼此語言差異產生的溝通障礙。雖然表面上雙方是因為在工作上的觀念不同而爭執,但存在雙方溝通的根本問題卻是因為顯著的語言差異。
海砂屋的誤解, 您三番兩次到本人的部落格,表達您對本人文章〈從海砂屋陰影學到的教訓〉的見解。這些見解和其它房屋仲介的說辭沒有差別,但這些都是本人曾經詢問過政府機構、律師、建築師之後,認為是錯誤的觀念。這讓人高度懷疑您是房屋仲介的從業人員,為了公司的利益而發表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果然,前一陣子有網友說他要與XX房屋仲介公司談和解,但XX房屋要求他把在我部落格的文章留言撤下,才願意和他談和解。這位網友希望我能夠幫忙,並告訴我海砂屋的誤解應該就是XX房屋的公關。 如果這位網友說得是正確的,這只會讓我愈來愈討厭XX房屋。我可以理解房仲業者有自己的利益要維護,幫網友撤下留言也是沒問題的,因為我很清楚這是和解必然的條件,我希望網友能夠圓滿解決問題,當然會幫他撤留言。只是暗地隱藏房仲業者公關的身份,為了維護自己公司的利益,一方面壓迫消費者,另一方面用似是而非的說法反駁我的文章觀點,想必這才是代表是XX房屋公司的企業文化吧。 您上一次再次對本人回應一連串的留言,本人覺得很困擾,讓我已經將您列為需要審核留言的黑名單。這兩天又再次留言執意要來這邊繼續踢館。我實在是懶得理您,寫這篇公開信的目的是希望你不要再來這邊打筆仗了(不是說不打筆仗嗎?),否則我只好公布XX房屋的真實名字,讓大家看到XX房屋是否表裡如一、還是說的比做的還好聽,到時就沒有人可以教我撤下來嘍!
上上周五有難得的機緣,在家看到「公視人生劇展」的電視節目。當天播出的《二十五張郵票 》,這是一齣有關生命教育的電視劇。同人覺得這齣電視劇很感人,使我想寫下對這部片的感觸與心得。
同人發現金蘋果與金瓶梅之間,可能存在某一種關聯性,它們都與女神維納斯有關,然後我提出我的想法。
敏捷開發並不是教條式的照本宣科,開發者要懂得變通最重要的是用心思考,而非把必要的思考都看成精神層面的問題,這並非適用於敏捷開發的心智模式。以下是同人在 Facebook 的 Scrum community in Taiwan 的回應,但文辭有略為做過一番修飾,可以用來澄清我對測試驅動開發步驟的看法。
對 David Ko 提出 Kent 認為 Red/green/refactor 是 TDD 的三字箴言的說法,同人倒是覺得有探討的必要。以下分享我在 Facebook 回應 David Ko 的觀點,這些觀點應該可以解釋為什麼測試開發不需要徹底重構;其實重構並不是問題,而是到底什麼叫做徹底?而且如果 TDD 可以徹底重構,那麼一開始就可以讓設計一次到位,那寫好的測試程式以後也用不著了,不正是多此一舉?
技術經理當教練如果對公司是不好的徵兆,問題應該還是出在領導上,誠如同人過去發表過的文章所講的:強將手下無弱兵,但也不會有強將。沒有辦法訓練培養人才的教練,還是因為技術經理不諳教練之道呀!
在觀念上,以上的討論已經將技術經理擔任教練的動機及基本觀念,詮釋地相當清楚。但從自己實際從事技術工作的經驗來看技術經理當教練這件事,事情卻好像並不如以上討論到的那麼簡單。同人認為 MaoYang 兄提到的這個主題,可以從兩方面來探討,一個是技術經理要教練的東西為何,另一個則是技術經理擔任教練的目的為何。
一件商品在正常使用之下,在保固期內廠商竟然會拒負保固服務的責任。在這近幾年來,同人還是第一次意識到台灣會發生這樣的現象。不過有趣的是,有朋友認為消費者碰到這種情形不應該生氣,以免因為憤怒而喪失理智,但同人認為這樣的想法反而會助長劣質服務的氣焰。
分享會在台北市電腦公會舉行,看到現場互動氣氛的熱絡,以及會後學員們給予不少正面的評價,感覺大家收穫都不少。其實包括我自己在分享會結束之後也產生了一些想法,倒是想藉由此文章分享我的分享會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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