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行銷’ Category

4
十二月

創業者的膽識

   Posted by: jim yeh   in 思考, 生活感觸, 策略, 職場, 行銷

「只要找到好點子,就可以讓我開創出一番事業」,是許多創業者在開始創業時,深信不疑的基本信念。然而,最近獨孤木寫了一篇〈樂觀〉,提到創業者常以創業家自居,聽不進旁人對他的忠告,而直到自己碰到挫折以後,才會用較務實的態度來經營自己的事業,然後才能找到讓自己可以突破逆境的點子。他認為創業者未經失敗教訓的樂觀其實是一種無知:

我自己走過一遍,我現在的體會是,那不叫樂觀,那是無知。

要等到你好好去聽市場的聲音,然後客觀地去看待問題,然後朝著目標努力,不屈不撓地抱持希望,這才是真正的樂觀。

而在這篇文章的迴響當中,Ken 則提出了一些朋友的寶貴經驗,說明了有市場的創業才會成功,而沒有門檻的點子,不算是好點子。因為那樣很容易讓競爭對手模仿,最終將會演變成價格競爭的惡性循環。

從以上的觀點我們不難發現,創業並不容易,創業者必須面臨想法不被市場接受風險、以及努力成果被競爭對手抄襲的風險。而真正敢面對未來的不確定性,有勇氣向困難挑戰,並具有突破困境智慧的創業者,才能成就自己的不凡,同人認為,創業成功最重要關鍵在於創業者是否具備足夠的膽識吧。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20
十一月

傳遞智慧的火炬

   Posted by: jim yeh   in 思考, 生活感觸, 策略, 行銷

志威兄 Aug 9 日前在〈技術創新的意義〉的迴響中提到:

「成就感」與「慾望」是人類向前進步的兩種動力,就像光與暗的兩面。不論技術、行銷,最終目的也都是為了幸福。要成功創業技術與行銷,兩者缺一不可。

同人非常認同志威兄的觀點,不論技術或行銷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幸福,因此要成功創業,技術與行銷兩者缺一不可。然而,志威兄運用光明與黑暗來比喻成就感與欲望的相對關係,倒是個有趣的比喻,也讓同人想到一些延伸觀點,也就是行銷與技術相互傳遞智慧的火炬。

如同志威兄所提到的,成就感與欲望是人類向前進步的兩種動力,就像光與暗的兩面。一方面技術帶來創造人類文明的成就感,另一方面行銷也關照了人性需求的欲望。因此,從志威兄的觀點來看,成就感與欲望是相互對待的,它們是一體兩面的。然而,從人類文明發展的歷程來看,技術所帶來成就與行銷所滿足的欲望卻相繼點燃了人類文明的火炬,傳遞了智慧的火光。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8
十一月

技術創新的意義

   Posted by: jim yeh   in 問題解決, 策略, 系統思考, 行銷, 閱讀

相信大部份的人會認同科技產業的發展是需要技術創新的。從觀念上來看,我們深信技術創新是科技業的根本。但從網路創業一些實際的成功案例來看,技術能力似乎並不是成功的關鍵,而這些成功的經驗卻顯示,在網路上創業要成功,與技術是否能夠貼近人性需求有密切的關連。

所以,從行銷的觀點來看,技術只是一種手段,人性需求才是根源。但這是否意味著技術一定要跟在行銷的背後,只能扮演支援性的角色而不具策略性的角色;也就是說,它只是因應環境變化的工具而無法成為企業轉變的驅動力呢?

顯而易見地,問題是不可能站在單一觀點就可以得到一致而完整的結論的。我們所處的世界,並不是事事都充滿著絕對的確定性,卻常常具備著相對的可能性的。所以,在科技業,技術創新固然不盡然是「一切的根本」,這樣說會有立論過於武斷之嫌;但相對地,「技術只是一種手段,人性需求才是根源」的觀點真的也是恒久不變的真理嗎?同人在 funP 的討論中提出了如下的質疑:

技術的發展往往也會創造出新的需求,技術與需求之間的關係,往往是很複雜的,到底誰是根源,誰是手段,會因情境而有不同的結論,很難一概而論呀。所以,不應該用太過簡化的結論去看問題呀。

同人承認人性需求是根源,也相信「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但說技術只是手段也有太過簡化技術與需求之間的關係。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喲哪桑提出軟體維護的 Rule of Thumb:「解鈴還須繫鈴人,解bug要找寫bug的人」。有網友對於這個看法發表評論,他認為喲哪桑的想法太不切實際,因為公司人員會來來去去,所以,公司營運不可能把相同一件事都一直由某個人處理。然而,喲哪桑學長說的卻真的是軟體開發的常見問題,很多軟體常常會找不到人來維護及修改,寫程式不難,但要看懂別人的程式然後知道如何去修改它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呀。

但公司卻不能忽略現實因素,如果軟體開發者無法負起維護軟體的責任,那麼程式是否就註定無法修改與維護呢?那倒不見得,同人就曾經接手過一個專案,該專案是某省屬行庫的銀行行內整合服務系統因應銀行加值網(VAB)的上線,程式必須配合修改。

然而,困難的是該系統原設計者乃至於開發團隊早已離開公司,也沒有留下任何相關文件,我僅能從曾參與該系統討論過的同仁片斷印象拼湊出斷簡殘章中找線索,然後再追踪原始程式碼以重建此系統的設計知識,而且,我只有一個月的時間把程式改完,如果做不到,那麼公司將會失去此重要客戶。

有人告訴我,這個系統的設計方式是很有彈性的,但也因為這樣,在缺乏文件的情形下,沒有人看得懂高明的設計者的設計意圖,只好靠有經驗的開發者(就是才剛進公司不久的我啦)的幫忙了。結果「臨危受命,幸未辱命」,我成功地把此套系統承接下來,寫下說明文件並且陸續擴展其功能,使客戶對專案成果感到滿意也讓我得到績優員工的殊榮。

但當我離開那家公司時,我發現此系統仍然會有維護的問題,而其真正的原因其實是在於管理高層忽視知識管理的重要性,而不是系統難以維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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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月

品牌與顧客徧好

   Posted by: jim yeh   in 生活感觸, 策略, 行銷

最近看了喲哪桑學長寫的〈從特性,講好處:我看印表機的廣告戰〉後,剛好上週六和妻舅也聊到印表機,從學長的文章中與妻舅的對談中,也引發我對品牌的一些另類思維。我想除了學長前文所提的理性的訴求外,從顧客偏好的角度看來品牌感性的一面也很重要,因此提出來供大家做參考。喲哪桑學長對兩大印表機廣告戰如是說:

E牌的Feature叫『色色分離』,其好處就是『省』,不但擺在一起,廣告中還有四隻可愛的小熊解釋『色色分離』與『省』之間的道理。至於H牌的Feature叫做『獨立墨水匣』,雖然其好處也是『省』,卻與『獨立墨水匣』相隔了幾十字,又看不出『獨立墨水匣』為什麼『省』。因此,如果我來當這場廣告戰的評審,我會判E牌獲勝!

其實廣告只能提昇產品的知名度而不能保證產品的品質,所以對於品質不良的產品,廣告反而會適得其反。依此論點,我們可以了解廣告的用處並不在理性地告訴消費者產品功能好、品質優良,因為消費者不見得會相信產品所宣稱的好處;廣告其實是在傳遞信號,這些信號代表了消費的意識型態,所以成功的廣告必須要能感動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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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月

服務的供需法則

   Posted by: jim yeh   in 生活感觸, 知識管理, 策略, 管理, 組織, 行銷

《容忍異端的文化》一文中,與網友莫齋討論到組織內部目標一致性的問題,莫齋舉了一個具體實例,然而她所提的例子和之前討論的情況有點不同,但也很值得探討,於是另闢主題表達我的觀點。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